未婚可以办出生证明吗

如题所述

未婚可以办出生证明。
可以办理出生证明,不需要结婚证,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
无效婚姻:
1、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3、未到法定婚龄。
现在登记结婚年龄:
1、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低于二十二周岁;
2、女性的结婚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结婚需要具备的法定条件是:
1、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2、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4、双方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申请撤销婚姻具体程序如下:
1、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人民法院审查后确属应撤销情形的,应当收缴双方的结婚证书并将生效判决书寄送当地婚姻登记机关;
2、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销婚姻申请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综上所述,可以办理出生证明,不需要结婚证,出生证明是孩子出生后,在生产医院办理的,只要父母身份证就能办理,一般在生完孩子出院前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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