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庭审结束后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拒绝质证,法院如何处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件,立案后法院未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都结束了,现原告又提交了证据,法院通知被告质证,被告如何处理。如果被告拒绝质证,法院会将拒绝质证的证据作为定案依据吗。

第1个回答  2021-03-03
为避免诉累,建议进行质证,否则到了二审,仍然可以作为证据提交,拒绝质证的意义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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