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4-07
沐浴在改革开放的春风里
“一九七九年那是一个春天,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神话般地崛起座座城,奇迹般聚起座座金山。”每每听到这首歌曲的时候,我总会回想起小学时代跳集体舞的我。年少懵懂的我,只看到家乡日新月异,却不知道变化何起。如今到了弱冠之年,才真正地意识到,原来自己活在了这么一个奇迹的年代,这么一个春天般的年代。沐浴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在炫丽阳光下生活,我们是幸福一代。
我忍不住开始设想,在三十年前,那个刚刚经历了十年动乱的中国,面对着被高喊“革命”的造反派们折腾得乌烟瘴气的国家,面对着国人仍旧停留在意识形态斗争上的守旧思想,面对着毫无经验和先例可循的窘困境地,那个老人,他需要何等的勇气与胆魄,才能作出决策,提出了导致中国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改革开放”?
在春天的滋润下,我不断地汲取社会给我的养分。长辈们经常言传身教,要我珍惜现在学习的环境。我无法完全设身处地地去体会父辈们求知的艰辛,然而,回望十多年来的求学生涯,我的路确实如同在春风的关怀下延续。崭新的桌椅,明亮的教室,详尽厚重的字典,还有连接世界的电脑等等。这对比长辈们的曾经,何啻天壤云泥。挂在他们嘴边细说的当年,像首遥远的童谣,故事曲折而晦涩。仿佛那些落后已然百年,回望起来只剩对伟大改革开放的感慨。哪怕是现在的我,看到自己曾经的小学,也由不得心生感味:当年的学校哪有现在如此美丽和设备齐全呢?
在春天的滋润下,王家榭家堂前偶尔才可看到的燕子,如今已经是老人手中的养鸟。“什么是家里富裕的象征?三转!衣车的轮子转,手表的指针转,还有就是收音机转好的线圈。”这是父辈们的话,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如今,衣车早就淘汰了;缝纫的工作被一再细分;手表从实用品变成了装饰品;数字公路铺天盖地,网络工程一城再下一城,虚拟生活丰富人类文化……这么的一切一切变化,细算起来不过二三十年。这难道不是奇迹吗?
在春天的滋润下,身边的细节无处不在升级。衣服变了,从以前慈母手中的线,变成了一件件华丽的衣裳,三十年前有谁会想去穿上华丽的宫廷装拍下自己美丽的一刻呢?饭菜变了,从以往的单调的一双筷子,变成了餐桌上完备的餐具,三十年前有谁会想人们会喜欢吃生鱼片呢?茶叶变了,从往前一块大饼似的包装变成现在经过高温杀毒的茶包,三十年前有谁会想茶也可以变成一罐得体的饮料呢?出行的方式变了,从以往的自行车时代变成了如今的汽车时代,便利的公共交通时代,三十年前有谁会想到公交车里面有电视看、地下有列车飞奔呢?
在春天的滋润下,思想也在拔节成长着。中国入世申奥、嫦娥奔月,刘翔的中国速度赶超了世界记录,中华民族越来越因国家而自豪。长年酣睡的东方民族,在改革开放的春雷中开始苏醒,演绎东方神起的传奇。用世界的眼光看未来,用先进的思想自我武装,中国人自信满满地走上世界的政治经济舞台。经济的全球一体,文化的相互渗透,无不有国人的努力和足迹。
泡上一杯清茶,回味生活点滴,这是现在的我。如果我活在二十年前呢?恐怕就是装上一杯开水,在台灯下执笔伏书,为了生活在纸上默默耕耘吧。父辈们的那种生活是那样的熟悉,却又那样的陌生。我们也难想象那种票证的日子,就如同我们的下一代也难想象我们怎么能对着如此“落后”的机器去记录自己的生活一样。
继往开来,我们走着一条前人未曾涉足的路。这不可能是康庄大道,甚至会满铺荆棘。改革开放让这960万平方公里的奇迹不断延续下去,春风也将在这片名为神州的土地上猎猎不息。
停笔,涌动的思潮久久难以平息。穿越了三十年时空的断想,回响在耳边的是老人那浓浓的川音,“发展,唯有发展才是硬道理!”
第2个回答 2009-04-07
轻视人,蔑视人,摧残人,是“左”的突出表现,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我国经历了长期封建社会,作为封建社会基本人群的农民,他们没有起码的做人的权利。马克思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411页)马克思讲的是德国的封建社会,但这个原则具有普遍性,中国的封建社会实际上也是这样。
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是对“人”的问题的一次深刻教育,使人们懂得了要尊重人的权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各种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也是对人的权利问题的生动教育。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以后,党中央对“以人为本”的意义和内涵进一步阐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响亮提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抢救生命是重中之重。这是对“以人为本”的最明确也是最好的诠释,把对人的理解提到新的高度。这里,已经抛开了片面的阶级论,这里讲的人,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分阶级、地位、财产多少,前后都没有限制词。这次抗震救灾,使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是一次极为成功的关于“人”的问题的普遍教育。
从否定人性、人道、人权,见“人”就批,到提出“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这表明,在“人”的问题上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理论,已经实现了根本的转变。
转变之三:对待自然的态度——从“人定胜天”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一度坚信“人定胜天”,迷信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在“敢叫日月换新天”,“重新安排河山”,“改天换地”这些豪言壮语的鼓舞下,无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另一方面,在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不少地方片面追求GDP,而忽视了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生态灾难使人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开始觉醒。
1998年长江洪涝灾害后,人们重温恩格斯的话:“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集第383页)恩格斯的这些话,好像就是针对我们今人而言,使人们有所醒悟,从此停止了对长江上游林木的乱砍滥伐。2004年12月3日,老一辈革命家任仲夷同北京的一位学者探讨科学发展观,写了一段很精辟的话:“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何乐之有?到头来还是其苦无穷。从根本上讲,人是不能胜天的。天——大自然,大宇宙,只能与之和平共处,与之适应,绝勿做违天之事。违天,即违背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违天,是做孽。古语曰: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治(逭),我说的自做孽是指违反客观规律之事,教训太多了。”(引者按:原文有两处讹误)这是任仲夷对几十年来我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反思,也是许多人的共识,具有代表性。
近年来,党中央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之一。2006年10月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又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之一。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任务。这标志着我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思想观念已经有了大转变。可喜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已经越来越成为全民的共识。
第3个回答 2009-04-12
三十年前,我们还住在平房里面;三十年后我们就住在高楼大厦,豪华别墅里了。
三十年前,我们还在看九寸黑白电视;三十年后我们就看四十二寸液晶电视了。
三十年前,我们还在穿布衣布鞋;三十年后我们就穿绫罗绸缎,锦衣华服了。
今天,我从奶奶家回来时,热的满头大汗,于是,我买了一个“可爱多”吃,爸爸见了,他一边回忆一边说:“你们现在包棒冰的纸头花花绿绿,哪像我们那时候呢。”爸爸的目光停留在我的帮冰上,停顿里一下有继续回忆道:“我们呢时候的棒冰,就是用橘子饮料做的。”“欧,你们真幸福,橘子汁是百分百现炸的吧,肯定有很多果肉,真羡慕。”爸爸笑了笑,继续说道:“还百分百鲜榨的呢,有的吃不错了,使用橘子香精冲泡的棒冰。”“爸爸,那你们的棒冰包装纸应该很漂亮吧。”爸爸喝了一口茶,继续说道:“在我们眼中是很漂亮的,但跟你们现在的比起来那是差远了,我们的棒冰是用蜡纸包的,颜色虽然是五颜六色的但是却是一个蜡纸一种颜色。”
我们身边每时每刻都在发生变化,连小小的棒冰都有巨大的变化,,祖国的前途将会是一片光明。
第4个回答 2009-04-07
我们党进行革命的初衷,就是为了改变贫穷落后,求富强。对此,大家的认识都是很明确的。正是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以后,最早提出共同富裕的要求。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上讲话提出:“要巩固工农联盟,我们就得领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使农民群众共同富裕起来。”(《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197页)这是讲农民的共同富裕。过了十八天,即1955年10月29日,毛泽东又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座谈会上讲共同富裕。他说:“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也包括地主阶级。”(《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495-496页)提出共同富裕,是毛泽东社会主义思想的闪光点,但遗憾的是,由于没有从理论上充分加以论证,因而这个共同富裕的思想是不巩固的,所以不久,在国内国际复杂的政治背景下,毛泽东的共同富裕思想发生了大的摇摆,由追求共同富裕到赞赏“穷”、贬斥“富”的大转变,影响到全党全民。
“文革”是在“反修”、“防修”的名义下发动和推进的。据说,人富裕了就要变“修”。什么叫“修”?“修”就是倾向资本主义,就是要走资本主义道路,“修”等于“资”。实际的逻辑就是,穷了才能保持革命性,富了就没有革命性,就要变“修”,变成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人。在这种舆论的引导和影响下,人们以穷为荣(所谓“穷光荣”),不敢言富,更不敢求富致富。
以穷为荣,惧怕富裕,不敢求富,不准致富,这是对人们追求财富的正常心理的扭曲(马克思曾说,致富欲望是所有人的欲望),是“左”的思想的最大危害。粉碎“四人帮”以后,邓小平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邓小平明确指出,绝不能讲什么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是人民共同致富,致富不是罪过。在改革开放中,我们清算了穷社会主义的思想,彻底否定了“穷革命,富变修”的糊涂观念和错误思想。党中央制定了一系列旨在富民的政策,鼓励和支持人民创业。党的十六大提出,要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党的十七大又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使家庭财产普遍增加。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党的一系列富民政策的落实,人们的思想观念逐步转变。现在,困扰了我们多年的“穷革命,富变修”的错误思想已经被基本消除,广大群众能够理直气壮地讲富,理直气壮地创业致富。这是改革开放30年来最具实质意义的思想解放。
转变之二:对待人的态度——从见“人”就批到“以人为本”
很长一个时期中,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我们的社会一度把阶级的概念绝对化,把阶级同“人”割裂开来,只讲阶级,不准讲“人”。由此出发,导致忽视甚至否定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作为人应有的尊严与权利,批判资产阶级人道主义,批判资产阶级人性论,认为人权是资产阶级的口号,等等。这种轻视“人”的思想,在“文革”中造成严重恶果,对人的轻视和蔑视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
轻视人,蔑视人,摧残人,是“左”的突出表现,有着深刻的历史根源。我国经历了长期封建社会,作为封建社会基本人群的农民,他们没有起码的做人的权利。马克思说:“君主政体的原则总的说来就是轻视人,蔑视人,使人不成其为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1卷第411页)马克思讲的是德国的封建社会,但这个原则具有普遍性,中国的封建社会实际上也是这样。
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是对“人”的问题的一次深刻教育,使人们懂得了要尊重人的权利。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各种经济体制改革措施的提出和落实,也是对人的权利问题的生动教育。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以人为本”。以后,党中央对“以人为本”的意义和内涵进一步阐释。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四川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党中央响亮提出,人的生命高于一切,抢救生命是重中之重。这是对“以人为本”的最明确也是最好的诠释,把对人的理解提到新的高度。这里,已经抛开了片面的阶级论,这里讲的人,是覆盖全社会的,不分阶级、地位、财产多少,前后都没有限制词。这次抗震救灾,使珍爱生命,尊重生命的理念,深入人心,是一次极为成功的关于“人”的问题的普遍教育。
从否定人性、人道、人权,见“人”就批,到提出“以人为本”,把人的生命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这表明,在“人”的问题上我们的思想观念和理论,已经实现了根本的转变。
转变之三:对待自然的态度——从“人定胜天”到人与自然的和谐
在对待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我们一度坚信“人定胜天”,迷信人的主观能动性。在这种思想观念的支配下,在“敢叫日月换新天”,“重新安排河山”,“改天换地”这些豪言壮语的鼓舞下,无限度地向大自然索取。另一方面,在全党工作重心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不少地方片面追求GDP,而忽视了对环境和生态的保护。近年来,频频出现的生态灾难使人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开始觉醒。
1998年长江洪涝灾害后,人们重温恩格斯的话:“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集第383页)恩格斯的这些话,好像就是针对我们今人而言,使人们有所醒悟,从此停止了对长江上游林木的乱砍滥伐。2004年12月3日,老一辈革命家任仲夷同北京的一位学者探讨科学发展观,写了一段很精辟的话:“与天斗与地斗其乐无穷,何乐之有?到头来还是其苦无穷。从根本上讲,人是不能胜天的。天——大自然,大宇宙,只能与之和平共处,与之适应,绝勿做违天之事。违天,即违背自然规律和客观规律。违天,是做孽。古语曰:人(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治(逭),我说的自做孽是指违反客观规律之事,教训太多了。”(引者按:原文有两处讹误)这是任仲夷对几十年来我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深刻反思,也是许多人的共识,具有代表性。
近年来,党中央将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作为科学发展的基本要求之一。2006年10月通过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又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之一。党的十七大又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任务。这标志着我们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思想观念已经有了大转变。可喜的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已经越来越成为全民的共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