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租房子和对方签下三年合同,我只租了一年便终止了和对方的合同,当时公证处的人送达的。在这期间,我多给了对方一个月房租,让对方在这一个月时间内另找承租人,结果他便向法院提出,让我赔偿他的损失。法院判决我赔偿3000元。现在法院强制执行,结果我妻子银行帐户被法院冻结了,我该怎么办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