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9-05-02
不可以,这是由总统的权力合权限决定的。
美国总统是全世界最有权力的职位之一,他的权力由宪法赋予,归结起来为:"保卫美国联邦宪法及执行国会制定的法律。"
美国的国家元首是总统,由选举产生,有任期,掌握国家的行政权和军权。...
美国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为了执行这一职责,美国总统主管联邦政府的行政部门——一个有几百万人的庞大组织。
而且,美国总统在立法和司法事务方面也有很大权力。
美国总统权力的几个方面
在行政方面,总统有权处理国家事务和联邦政府的各种工作。他可以发出对联邦机关有法律约束力的政令,有权选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机关首长(须经参议院认可),以及其他数百名联邦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是美国武装部队的总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宣战权虽属国会,但在一些情况下总统往往越过国会不宣而战。在战争和紧急情况下,经国会授权,总统还可拥有更大的权力。
在立法方面,总统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任何法案,除非两院中各有2/3多数票推翻他的否决,否则该法案就不能成为法律。总统可以向国会提出各种咨文,包括国情咨文、预算咨文、经济咨文、特别咨文等,建议他认为必须的立法。这是总统影响立法的一个重要手段。此外,总统还享有委托立法权。据此,总统不仅有权在原有的行政体系内进行某些改组,而且有权设立新机构。
在司法方面,总统有权任命联邦最高司法官员。他可提名任命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内,但须获得参议院的认可。总统还可以对任何被判处破坏联邦法律的人(被弹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条件的赦免。
在外交事务方面,总统是负责处理对外关系的主要官员。他任命驻外大使、公使和领事(须经参议院认可),接见外国大使及公务人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经参议院2/3多数票的批准;而总统与外国签订的一切行政协定,却不需经参议院的同意。所以,总统往往以签定行政协定来代替缔结条约。
第2个回答 2009-05-02
人家不像咱们军队政党化,
议会作为国家最高权利机关,总统也无权干预
军队更是直接受议会制约,总统在海外有很大指挥权利
但涉及到国家政体时,美军怕没有人听他的,只会将他
抓起来受审。何况美国人民热爱民主体制,手里的1亿多
支抢也绝不会向强权屈服。
这就是美国立国后没有政变的原因,因为违反民主制度政变
的事只会让发动者身败名裂,死的比猪惨。
第3个回答 2009-05-02
那是违法的啊 肯定不行 而且行政和军事是两个系统 不能互相干涉 美国三军总司令的身份只是对军队有用 对付议会 要用他政府首脑的身份
当然要是有那么白痴的总统 这也不是没可能
议会门口摆满坦克 那些议员也没兴趣跟他斗
第4个回答 2009-05-02
搞拧了……
美国总统要指挥军队,先要摆平国会……没有国会授权,他只能绕着弯子搞小动作,在外交上刺激国际环境,然后压国会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