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应在多少天内进入庭审阶段

我因劳动争议于3月2日在法院立了案,但直至今日还未接到传票,很是着急。法院的这种做法是否违法?我该怎么办?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何时进入庭审阶段,要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法律对此没有详细规定。审限是从立案开始到判决结案计算的,没有单独规定何时开庭审理,这个时间是整个计入审理时限的。
  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二审审限一般3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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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4-29
你到法院问问你案子的庭审有没有排期,如果没有排期,问他什么时候排期。加上举证期限法院在时间上没有违反相关程序。不属违法。
第2个回答  2009-04-29
第一百一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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