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档案是否存有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有,可以走程序要求复印吗?

本人现在需要以前在企业的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由于一些原因,现在手上没有,已经离职六年,找原公司人事,推脱不肯帮忙,所以想从档案里复印一份。以前公司有档案管理权,现在在事业单位工作,档案是在人才市场。

档案里一般都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离职时单位给员工找工作或者转移关系用的,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员工和单位各一份,档案里一般是入职离职表和在职期间岗位登记表,奖惩记录这些东西,能不能复印问人才中心,没有统一规定。
法律分析
解除劳动虽然不是必须放进档案,但是要小心保存下来,因为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今后还有很多用的,比如转移社保关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档案不受影响,员工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协商不一致还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证明书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担任的工作。如果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可在证明书中客观的说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一份,个人一份,作为两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在个人离职的时候,需要提交个人的离职申请,经单位批准后单位会开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去社保办理劳动关系转移或终止的手续。如果劳动者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为劳动者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劳动者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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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06
档案里一般都没有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离职时单位给你找工作或者转移关系用的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你和单位各一份
档案里一般是入职离职表和在职期间岗位登记表,奖惩记录这些东西,能不能复印问人才中心,没有统一规定
你在单位的劳动合同,单位保存两年就可以,你已经离职六年,可能单位查不到了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追问

谢谢回答,但是我签过的合同都是一式三份的,好像写着甲乙各一份,一份存入乙方档案,就是不知道这个存档指的是哪方面。

追答

如果有明确存档,应该是你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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