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我让人把嘴打流血了够成轻微伤吗

如题所述

具体伤情判决需要医疗机构出具专业研判,并出具书面证明文件。一般情况只是嘴轻微皮肉受损出血,不太被认定为轻微伤,如果存在打架斗殴情况的,一般会受到治安管理相关处罚,但是如果是行为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罚处罚。
法律分析
应当根据行为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实际后果来进行处罚。
第一,如果只是行为人一般的打架斗殴,未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无恶劣影响的,可以由所属地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进行相应处罚,进行相应时间的拘留或二百以上五百以下的罚款。
第二,在上述情况的基础上,存在殴打他人,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弱势群体的情形的,从重进行处罚,可以处以十到十五日的拘留和五百以上一千以下的罚款。
第三,如果情况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还有可能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的,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四,如果事后不配合公安机关执法,甚至辱骂殴打民警的,严重妨碍民警执行公务的,将构成以暴力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受到刑法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相关规定量刑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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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2-11
可能属于轻微和显著轻微之间,首先不可能构成刑事责任,因为刑法里的故意伤害起刑点是“轻伤以上”。至于是否构成行政处罚责任,要看公安具体认定。我个人认为很难构成轻微伤。因为轻伤一般都要在打掉四颗门牙以上,轻微伤作为轻伤的下一个伤害标准,个人认为至少也是一两颗牙齿的伤害程度。仅仅是嘴里流血算是显著轻微。如去医院就医,可留好相应证据维护权利。
第2个回答  2020-12-11
是不是轻微伤必须得去医院做鉴定的
是医院出示相关的鉴定结果,并不是说流血了,就是轻微伤
骨折了就是重伤,并不是这样划分的
所以正确的处理方式首先是报警
然后在警察局里面协商这个问题
你可以提出来你的诉求,比如说有写的是需要去医院验伤的警察会允许去验伤
有了验伤报告你就可以做进一步诉求
比如说让对方给你进行赔偿,或者说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
第3个回答  2018-12-11
已经够成了,不能打人
第4个回答  2018-12-11
这就要看你的律师怎么样了,一般来说也可以算是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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