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没签劳动合同,若辞职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怎么写?2013.11进的单位快三年,单位所有员工没签劳动合同没交社保。老板说公司刚成立,过两三个月就会办理社保,让我们先自己交社保。我当时就自己交社保了,老板就是口头承诺但是没有行动。电话问老板讨要社保补偿但没录音,并在当天把我自己缴纳社保的单据发邮件给了老板。老板只给我5000元,之后再没给。
目前我想离职换工作,已经连续拖欠工资三个月了。目前老板真的没钱,因为没项目做。我想把工资结清,然后把社保的钱自己交的钱补给我。
我的工资都是老板私人账户转账给我的。其实每月发薪水的日子也不是那么固定,会拖延。工作的时候没有工资条、没有考勤记录。但是我是做项目的,工作的时候有公司敲章加上我的亲笔签字的文件的扫描件,因为原件要交给项目审核机构的。平时都是微信联系,工作的邮件一般都会抄送一份给老板。从15年初,公司没有办公点,所以同事都在家办公了。
我看知乎上说如果劳动仲裁的话先不辞职先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企业注册地址处。老板用的名字是假的名字,而且他常年居住在酒店里。她是公司股东占49%,他不是执行董事、不是法定代表人,是监事。如果我寄出去的话收件人是写公司全称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