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公职和辞退一样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一样。辞退认为某人不适宜继续担任公职工作或因他原因不能再继续工作的,可以予以辞退,实际上是为了保证不虚占职位的一种措施,辞退是需要付给相应的补偿金的。

而开除和撤职是处分形式,是对违反了公务员法有关规定或其他相关政策法规或工作失职等原因造成恶劣影响的一种处分,开除是开除公职,并且会以处分的形式记录在案的,当然也不可能有相应补偿。而撤职则是比开除要轻的处分形式,仅仅撤销职务,但尚不开除公职,也是要记录入档案的。

法律依据:《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与任免机关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公务员辞去公职,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上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公务员辞退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公务员辞退工作,保障机关与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

第三条 辞退公务员,应当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

第四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