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的提问,您应该是参加了职工医保,完全可以按规定、按比例报销生病住院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员主要是指在单位上班的人员;无固定工作的
灵活就业人员也可以选择参加职工医保。
以北京为例。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在您参保
职工医疗险当期缴费到账的次月,即可开始使用
医保卡进行就医结算。但实际上,在您成功缴费的次日,就已经开始享受医保待遇了,只不过从此时起至医保卡被激活、可以开始使用之日的这段时间内,您就医所产生的费用需先个人全额垫付,之后再走手工医保报销流程。
当然,不同地方的医保政策略有不同。如有的地方,要求连续缴纳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报销。如武汉地区规定,参保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
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其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医保待遇;而灵活就业人员需缴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另外,来说说
医保报销比例。还是以北京为例。北京市的报销比例最低为85%,最高可达97%。其中的规律是,
医院等级越低,报销比例越高。住院费用越高,报销比例越高。不过住院大额补助是例外,为85%。另外,近期设立的医事服务费,采取的是定额报销制度,会根据所选医院级别和医师级别给予相应的固定金额补助。
具体情况,您可致电当地的社保局热线12333,进行咨询。
在住院费用报销方面,您需要注意的是,整理准备好相应的材料。
住院费用的报销,需要提供住院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未在医院实时结算说明(全额结算证明),收据,住院费用明细,病历复印件(加盖医院章),医保卡,存档卡,
银行对账单。
如果是异地急诊住院,则需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异地住院原因说明。
需注意的是,收据上有药物的,应有处方(注:急诊时,处方上应盖有“急”章);票据应为报销该年度发生的费用;收据上无明细的,应附上费用明细单。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