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对于有些人来说是幸福的,但对于一些人来说也是不幸的,不幸的婚姻只有离婚是比较好的选择。如果夫妻两人是和平分手的话,选择协议离婚比较好,而有时是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婚,这时候想离婚的一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直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就可以,另一方该如何应对呢。那么男方起诉离婚女方怎么应对,对方起诉离婚我该准备什么啊?下面给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男方起诉离婚,女方作为被起诉者是会收到传票的,此时能做的是应诉,可以自己去法院答辩,也可以找律师来帮忙,如果不同意离婚,可以在应诉中提出不同意离婚的主张,并且准备夫妻感情并未破裂的有力证据,向法院提交即可,因为法官判决诉讼离婚的条件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正常情况下,如果男方想离婚,但女方有强烈的意愿不想离婚的,并且没有出现法定离婚的条件的,法院会裁定不予离婚。这时候男方还想离婚的话,需要等半年后再起诉对方离婚。但如果有这些条件的,诉讼离婚调解无效的,法院也是要准予离婚的:
1、婚内出轨或者又和别人结婚,犯重婚罪的;
2、有家暴行为或者虐待家庭成员的;
3、有一些严重的恶心不改的,比如赌博、吸毒等;
4、感情不和分居2年及以上的。
法律保护公民的离婚自由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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