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紧盯苗头问题,建立谈话机制
通过拓宽问题线索渠道,我们可以发现和紧盯事涉群众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问题,专项检查、行政执法、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和收集的问题线索,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四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及时谈话提醒,第一时间消除“隐患”。
通过制定约谈、函询办法,明确约谈、函询的情形、对象和程序;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可以及时约谈函询,让咬耳扯袖去发挥作用,并以此成为常态。
2、紧盯时间节点,狠抓纪律作风
应当注意关键节点纠治“四风”,特别是年节假期,此刻“四风”问题会出现隐形变种,会有新情况新动向。应当坚持节前提醒、节中暗访,节后通报,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应当利用一些时间节点,集中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开展作风效能明察暗访,及时受理并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午间饮酒、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各类效能举报投诉。
3、紧盯关键少数, 加大审查力度
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用纪律这把戒尺从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持一把尺子、一个标准执纪到底,以“零容忍”态度确保纪律刚性约束,让惩治极少数成为常态。应当围绕中心工作,强化问责,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如发现干部作风不实,没有按照要求深入贫困户面对面核实情况,填写的精准脱贫工作明白卡内容不实,对涉及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追究。
4、紧盯案件审理,注重教育警示
紧盯处理的每一起案件,及时撰写案情分析报告,审理报告以党纪尺子衡量,用纪律语言描述,不仅列明违纪事实,还应反映其对所犯错误的认识,附上检讨书和违纪事实见面材料。
根据“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始终注重把疏导鼓励贯穿于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个别受处分后不能正确对待错误的同志,利用审理谈话和回访教育等机会,对其进行耐心疏导、分析犯错原因,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改正错误,消除顾虑,从而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
对每一查结的案件,坚持运用好“身边事”教育好“身边人”的警示素材,利用案情通报、召开案例剖析会、“以案说纪”会等形式,加大对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强化警示教育的感染力,让党员干部切实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坚决落实四种形态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理论和实践创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被写入十九大党章。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要继续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用好第一种形态。2018年1月,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
“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深化,下功夫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使批评教育成为常态,关口前移、防患未然。”2018年第一季度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人次占比再创新高,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要求的坚决贯彻落实。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如何在实践中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以上内容参考:检察日报-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教育挽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