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考取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需达到如下等级要求:
1、中小学及幼儿园、校外教育单位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
2、高等学校的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三级甲等,其中现代汉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对外汉语教学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甲等。
3、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4、师范类专业以及各级职业学校的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学生,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
下列人员应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
1、中小学教师。
2、中等师范学校教师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师。
3、师范院校毕业生(高等师范里,首先是文科类毕业生)。
4、广播、电视、电影、戏剧,以及外语、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相关专业的教师和毕业生。
5、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
6、从事电影、电视剧、话剧表演和影视配音的专业人员。
7、其他应当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和自愿接受普通话水平测试的人员。
以上内容参考 洛阳师范学院语言文字-教师资格证对普通话等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