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①相互对立
量变表现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表现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
量变和质变的对立集中表现为是否突破事物的度。
②相互统一
第一,相互转化。
量变引起质变,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质变引起新的量变,量变在新质基础上进行。
第二,相互依赖。
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没有质变,就没有新的量变。
辩证关系原理的现实意义:
①量变阶段不能急于求成,平时要善于积累;
②面临质变不能犹豫不决,关键时刻冲上去。
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量变和质变的两种状态,以及由于事物内部矛盾所决定的由量变到质变,再到新的量变的发展过程。这一规律,提供了事物发展是质变和量变的统一、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的观察事物的原则和方法。
扩展资料:
事物的发展最终是要通过质变来实现的,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所以,在量变已经达到一定程度,只有改变事物原有的性质才能向前发展,我们就要果断地不失时机地突破其范围和限度,积极促成质变,实现事物的飞跃和发展。
既然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是规律性的,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趋势,那么,在进行量的积累时就要充满必胜的信心和信念,不能因量变的漫长和艰辛而放弃或失去信心,要相信规律、相信质变必然会发生。
劳其筋骨,苦其心志的量变过程不是任何人都能坚持下来的,没有信念、毅力常常会半途而废,所以成功者毕竟不是多数。不仅量变的终点是有意义的,而且量变的过程也是有意义的,这意义的来源之一是质变的回溯。质变目标的回溯使量变过程的艰难困苦具有意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量变质变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