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11-05
一)基本条件
1. 遵纪守法,学风端正,爱岗敬业,工作态度严谨,具有公共服务精神。
2. 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即1980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文社科类、女性申请者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78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申请选聘固定教职岗位的轨道制副教授的年龄条件参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固定教职轨道制”试行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3. 聘期制专项考核合格及以上,优秀者优先推荐。
(二)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公共服务等方面
1. 教学:申请副教授者应具备讲授本科生主干课程、研究生课程的能力;申请副研究员者可不作要求。
2. 科研:申请副教授者参照附件中相应学科的副教授岗位要求。
申请副研究员者参照科学技术研究学科组制定的副研究员岗位相关要求执行。
3. 人才培养:申请副教授者应具有指导研究生的能力;申请副研究员者可不作要求。
4. 公共服务:非科研类公共服务情况。
四.选聘组织和程序
(一)组织机构
1. 各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重点实验室成立选聘推荐工作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原则上由9名及以上正高组成,负责研究制定选聘工作细则、对申请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师德师风,是否有违规违纪等情况,材料真实有效性、涉密情况等),以及评议与推荐工作。
各学院和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立教学能力考核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担任,成员由5-7名正高组成,负责对申请副教授岗位人员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
2.学校成立资格复核小组,成员由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对申请人员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反馈各单位。
3.科学技术研究学科组负责受理、审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重点实验室提交的申请副研究员岗位材料,以及评议与推荐工作。
4.学校优秀人才引进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科学技术研究学科组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查、评议,确定报送校长工作会议的拟聘人选。
(二)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者进行申请,向学院、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科院重点实验室提交有关材料。
2.选聘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