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名下房子转给现任妻子名下,前妻的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父亲之前有一任妻子和一儿子,因家庭矛盾与其离婚,然后再婚,婚后和现任妻子有一个儿子。父亲名下有两栋房子,但婚后都将名字改为现任妻子的名字,请问,若父亲去世后,前任妻子和儿子有继承权吗,还是所有财产都归现任妻子和其孩子所有?

您好,你这个问题比较复杂。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父亲名下这两个房子是否是其个人财产,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有这么一种可能,就是这两个房子是父亲和前妻的共同财产,但是离婚的时候,没有对这两个房产进行分割,如果出现这种情况,那么前妻也是房屋的共同所有人,是享有一半份额的,父亲将房屋过户给现任妻子,其中有一半是无权处分,那么前妻还是可以要回一半份额的。如果没有上述情节,二房屋是父亲单独所有,那么其过户给现任,前妻是不会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不是法定继承人,除非有遗嘱,至于儿子是否有继承权是要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父亲将房产赠与现任妻子个人独自所有,那么儿子没法继承,如果是赠予现任妻子共同所有,那么儿子是有继承权的,按遗嘱份额或者法定份额继承。追问

非常感谢您的回答,还想再请教下您几个问题

    这两套房子以前都是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过世后,父亲是第一继承人,请问这还会是与前妻的共有财产吗?

    契证上显示父亲是出让方,现任妻子是承受方,这属于赠与关系吗,这是否是您所说的【父亲将房产赠与现任妻子个人独自所有】这一情况,若是这样,这两套房子是否都归现任妻子,那么前任妻子及其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追答

一,爷爷奶奶死亡是在父亲与前妻离婚前还是离婚后,如果是离婚前,那么前妻有份额,是共有财产。如果离婚后,就不属于共有财产了。
二,是赠与关系,但单凭契证无法确定是否赠予现任个人单独所有,一般来说,实践中认定单独所有需要有明确的赠与书写明,如果没有的话,夫妻之间赠与通常是共同所有,即便房产证只登记现任的名,那也是共同所有。
三,如果有遗嘱,并且公证了,就排除了儿子的继承权,除非儿子是非完全行为能力人,就是说,如果儿子没有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那么法律会强制预留一份给儿子。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5-01-22
如果房子上还有父亲的名字,则前妻的儿子有继承权。
即使没有父亲的名字,只有现任妻子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前任的儿子依然有继承权。
如果父亲和现任妻子约定,这套房子属于现任妻子一人所有(或与现任妻子离婚后,把这套房屋分配给现任妻子),则前任的儿子没有继承权。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1-22
你好

只要他没有立遗嘱,那么,按法院继承方式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位:配偶、父母、子女,因此,前儿子是有继承权的,但前妻是没有继承权的。因此,只能对其父的个人财产继承。
婚后将房改为现妻子的名字,如果是赠与对方,那这一栋房是属于现妻所有。追问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回答,想再请教几个问题:

    契证上显示父亲是出让方,现任妻子是承受方,这属于赠与关系吗,若是这样,这两套房子是否都归现任妻子,那么前任妻子及其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如果去公证处进行遗嘱公证,然后父亲把遗产及两套房子都给现任妻子及其孩子,那么请问他的前任妻子和儿子还有继承权吗

追答

这就是赠与。如果都这样赠与,并把名字变更为她一个人的名字,那就是她个的财产了,你父亲百年后,你对这个房是没有继承权的。请注意:前妻在离婚之后就没有继承权了,永远都没有。
遗嘱公证就更没有了,除非你这是未成年。

追问

非常感谢回复,我是否可以这样理解---【父亲将房产赠与现任妻子个人独自所有,就算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其前任妻子和前任妻子所生的儿子都没有了继承权】

追答

赠与对方并登记后,这个就属于受赠人的,其他人当然无权再分割。

第3个回答  2015-01-22
前任的孩子有权,和现任的妻子和其孩子也有。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