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老家有我家一处宅基地,是爷爷、奶奶分家时留下的,我家已居住40余年,92年重新翻盖,因与邻居有纠纷,至今未办理房产证,10余年前,全家户口全部转为城镇户口,宅基地也闲置10余年,如今父亲年纪大了,想办理房产证,叔叔又跑出来说我家宅基地有他一半,从中阻挠(叔叔说是爷爷奶奶分家时口头阐述的,叔叔现在孤身一人,未组建家庭,无居住处所,也从未在家居住过,叔叔也没有任何书面证据)。请问:1、土地法对现有宅基地的归属问题是如何规定的?是不是谁居住归谁所有?2、土地法对现有宅基地的继承是如何规定的?我如何继承现有宅基地?(因现在是城镇户口)3、办理房产证需要到哪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