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如题所述

1、结婚年龄偏低,在结婚时往往两个人并未相互了解,思想不够成熟,或是没有做好结婚的思想准备; 2、单亲家庭子女渐多,由于父母溺爱,孩子自立能力低,在家依靠父母,结婚后需要自己亲自面对生活时,很容易因为事与愿违而抱怨; 3、社会风气影响,婚姻不再是一种必须承担的责任,想结就结想离就离,无所谓 4、伦理道德教育不够,受西方性开放思想的影响,婚姻以外性行为增多,容易导致婚姻破裂。 5、人们会选择离婚,一方面是社会进步的表现,说明人们更加崇尚自由、舒适的生活。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同时在感情破裂的时候,也不再害怕离婚。也不会压抑自己委屈自己,来勉强维护一段不幸的婚姻。 6、双方的家庭也是重要的原因。在中国这个国度里,婆媳向来是很难处理的关系。因此,往往很多家庭处理不好其中的微妙关系,导致家庭破裂。丈夫往往在要娘还是要老婆的,幼稚而简单的问题中苦苦挣扎,最后不得不选择分手。 7、经济因素也很重要,有调查表明经济贫穷和富有都离婚的重要原因。当生活贫苦的时候,夫妻往往要为生计而争吵。当生活变得很富有的时候,也会出现问题。人们常说道:男人有钱就变坏,也有一些道理。 离婚的原因还有很多很多。无论社会怎么进步了,时代怎么前进了,婚姻始终是社会的基础,也是每个人漂泊后可以停泊的生活家园。家和,才能万事兴。当人们在选择婚姻的时候,始终都不应忘记:婚姻不是儿戏,慎重选择,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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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03
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是因为社会开放了,人的自由度也大了,稍微感觉不满意就想改变造成的。离婚的原因有多种,一般是因为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否则,就不会离婚。其他原因有一方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不改等。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三十三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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