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补助和退休金不冲突,具体看当地民政以及残联等部门的安排,有的话两个都能拿。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依照上述规定,除非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你领取养老金后就不能再领取伤残津贴。
残疾补助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致残而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而必须生存而给予的生活费用的赔偿,由民政局进行发放。
退休养老金是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
残疾人补助金领取
民政局拨款到当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由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代发,有些地方是直接汇入补助者银行账户里面的,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咨询一下。
残疾人费用补贴对象为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申请人可持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最低生活保障证/居民最低生活费补贴金领取证/低保边缘户证,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提交书面申请。
并填写《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审批表》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经逐级审核合格后,由县级财政部门拨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