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1-13
辛丑条约》,即《辛丑议定书》,或《辛丑各国和约》。(辛丑为光绪
二十七年,公元1901年)
八国联军攻占北京后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丧权大辱国条约。1901年9月7日
由清政府全权代表奕 、李鸿章与英、美、俄、日、奥、法、意、西、荷、比11
个国家的代表在北京签订。共十二款,附件十九件。
主要内容为:(1)中国赔款银四亿五千万两, (2)将东交民巷划为使馆
界,界内由各国驻兵管理,中国人概不准居住。(3)拆毁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
海通道之各炮台, 外国军队驻扎北京和从北京到山海关沿线的12个重要地区。
(4)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参加“与诸国仇敌”的各种组织,违者处死; 各
省官员对所属境内发生的“伤害诸国人民”事件,必须立刻, 否则即行革职,永
不叙用。 (5)外国认为各个通商章程中应修之处或其他应办的通商事项,清政
府概不商议,并改善北河及黄浦两水道。 (6)清政府惩办首祸诸臣。(7)改
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 班列六部之前。这个条约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
中国的统治,并表明清政府完全成为帝国主义统治中国的工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1-13
辛丑条约
主要内容有
1.赔款。中国赔款白银4.5亿两,分39年还清,年息4厘,本息共计9.8亿两,以海关税、常关税和盐税作担保。 2.划定使馆区。将北京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区,成为“国中之国”。在区内中国人不得居住,各国可派兵驻守。 3.拆炮台、驻军队。拆除大沽及有碍北京至海通道的所有炮台,帝国主义列强可在自山海关至北京沿铁路的12个地方驻扎军队。 4.胁迫清政府承诺镇压反帝斗争。永远禁止中国人民成立或加入任何“与诸国仇敌”的组织,违者处死。各省官员必须保证外国人的安全,否则立予革职,永不录用。凡发生反帝斗争的地方,停止文武各等考试5年。 5.对德、日“谢罪”。清政府分派亲王、大臣赴德、日两国表示“惋惜之意”,在德国公使克林德被杀之处建立牌坊。 6.惩治附合过义和团的官员。从中央到地方被监禁、流放、处死的官员共百多人。 7.设立外务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成为清政府与列强交涉的专门机构。
第3个回答 2017-01-13
《辛丑条约》,亦称《辛丑各国和约》、《北京议定书》,是清朝与大英帝国、美利坚合众国、大日本帝国、俄罗斯帝国(沙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王国、西班牙王国和尼德兰王国(荷兰)在义和团运动失败、八国联军攻入北京后签定的一个不平等条约。
第4个回答 2017-01-13
八国联军侵华签订
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