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汽车发票能不能做抵税用?

如题所述

不可以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扩展资料:

增值税的相关要求规定: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2、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参考资料来源:中央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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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9

开支与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有关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要真实合法,是可以作为成本抵扣企业所得税的。

一般的普通发票是不可以抵扣销项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但有一些特殊的普通发票如收购农产品普通发票,运费普通发票等是可以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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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02
  这里说的普通汽车发票,如果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
  2013年8月1日以后购买的小轿车也可以抵扣增值税。
  财税〔2013〕37号规定:进项税额...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

  这里说的普通汽车发票,如果不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而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可以抵扣增值税。

  增值税抵扣的发票条件
  税法规定的扣税凭证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部分实施“营改增”地区的运输业增值税发票)。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增值税抵扣的时间条件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09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
  小规模纳税人不允许抵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6-05-23
你说的是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吧,这样的话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而运输发票的话,也得是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普票是不行的。过路过桥费发票的话,
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要是普通的汽车客运、货运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大前提,你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第4个回答  2016-05-07
购买普通汽车是记入固定资产,如果你们获取的发票是专用发票,那么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获取的是普通发票,不能抵税,只能记入固定资产成本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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