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促进县城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如题所述

1、鼓励企业提高本地市场占有份额,积极拓宽县外市场。
一是积极引导本土建筑企业抓住我县城乡建设大发展的契机,大力提高自身实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积极进取,不断扩大本地市场的占有份额。二是制定相应政策,让县外来荣的开发企业给予县内施工企业参与竞争的机会,巩固和提高原有建筑市场占有率,增加我县税收。同时,全力开拓县外市场,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环节推行“扶强扶优”政策,对信誉优良、业绩显著的建筑企业可适当在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定性或定量评审标准中提高相应分值。由建筑业协会定期或不定期评选出管理优、技术强、信誉好的优秀建筑业企业,在建设工程交易场所及信息网显著的位置予以公示,推荐给招标的建设单位。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应优先在上述单位中选择。四是切实维护本土建筑企业承揽本地工程业务的权利。相关单位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抬高门槛,限制本地建筑业企业参加工程投标。
2、政府出台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
一是整合信息资源,为企业承揽业务“穿针引线”。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加强与外地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业主单位的联系与沟通,并收集相关的业务信息,由建筑业协会将信息及时进行发布。为企业搭设承揽工程项目的信息平台;二是引导企业资产重组、“抱团”发展和联合投资,进一步做大做强。以投资带开发,以开发带施工,不断巩固和提高市场的占有率。同时企业在联合、兼并、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土地、房产、车船等变更费用地方实得部分全额返还;三是在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面,财税部门应考虑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适当调整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建筑业企业5年内首次在县外建筑市场承接的建设项目,且该项目企业所得税回本县缴纳的,该项目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全额奖励。同时,对于从事建筑节能改造服务的企业,也应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绿色建筑的发展。税务部门加大指导力度,帮助企业继续享受西部大开发税费优惠政策。四是有针对性地培育重点企业。对企业主项资质晋升为一级资质的以及年实缴税金首次超 1000 万元的建筑业企业,授予“突出贡献奖”,分别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同时在相关政策上给予倾斜。五是建立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的评价体系,评选出一批先进企业,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宣传,不断提升企业美誉度和知名度。
3、设立各种奖项激励企业发展。
优质工程奖外,设立企业升级奖、财税贡献奖、建筑企业十强奖。企业升级奖,给予升级成功的企业一定的一次性奖励;财税贡献奖,对在县级年完成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多的企业按照税收额度不同,分梯次给予一定奖励;建筑企业十强奖,按照企业年产值、诚信度等各项指标,对企业进行排名。获奖企业由县委、县政府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荣誉奖牌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对于获奖的企业纳入诚信考评加分,并与企业招投标及执业挂钩。
4、降低信贷门槛,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政府采取对金融机构进行奖励的方式,鼓励对建筑业企业加大贷款支持力度;二是金融部门可以合理设定建筑业龙头企业、重点骨干企业的信贷额度。三是银行及建筑行业协会对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资信评价。对资信等级高的,优先满足其生产经营对信贷额度的需求,根据实际情况为其提供技改、固定资产等中长期贷款品种,可采用抵质押、保证、信用等多种形式组合的担保。四是建立健全建筑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如餐饮行业3家企业联合担保可以无抵押各贷款300万,类似政策可以运用到建筑行业。五是简化信贷程序,进一步优化结算服务。企业可以土地使用权、厂房、设备等实有资产及经评估的品牌、专利等无形资产作抵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抵押率和期限可按金融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的上限予以受理。
5、加大行业人才培育引进力度。
实行县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筑业协会、职业教育学校、企业内部五方联动的机制。一是县政府牵头搭建人才引进平台,为建筑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合作牵线搭桥,帮助企业引进人才提供渠道,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根本保障;二是建筑业协会不定期举办多种形式的讲座,使建筑企业更新观念,提高自身素质;三是县城乡建委继续每年定期举办建筑岗位人员、职业技能人员近1000名技术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与管理能力;四是县职业教育中心要以增加建筑相关技术教学班以及开展农民工夜校等形式培训一线操作工人,增强实作能力,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五是县人事人才部门应针对我县建筑企业发展需要,加大职称评定支持力度;六是要求企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员工培养、继续教育和人才引进,并将此作为企业诚信评价的一个重要因素。通过多方联合配合,使我县建筑行业队伍管理层、职业资格人员以及一线工人素质得以提升,梯次人才队伍结构更趋合理。
6、帮助企业依法管理。
一是在合同风险防控、证据管理和公司内部制度管理方面,要求各建筑企业至少配备一名法律顾问。有针对的帮助企业梳理公司法人管理机制,保全证据,规避公司风险。并在合同签订环节帮助企业梳理风险点,避免诉讼纠纷。二是在化解纠纷保障农民工权益方面,建设主管部门、信访办应加大对农民工的依法维权教育,减少因过激方式维权给企业、社会带来的负面效应。三是相关部门、镇街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渠道,公示法律咨询热线,简化程序,减少或免除其服务费用。四是县人社局、公安局建立劳资纠纷协调机制,对于民工请求追讨劳动工资的案件及时立案、及时受理、及时调处,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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