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出院后多久可以做伤残鉴定?

如题所述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3.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之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三)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4.因各地在具体操作上可能会存在差异,建议在办理前拨打12333先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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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3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2个回答  2023-01-04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须知\x0d\x0a一、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者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x0d\x0a二、伤残评定前应准备以下病情材料:\x0d\x0a1、身份证、医院的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x0d\x0a2、骨折伤者要准备受伤初期及治疗期间的X光、CT片。\x0d\x0a3、交通队、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书。\x0d\x0a三、法医可根据病情需要做进一步检查。如评定材料不足后未到评定时机不予受理。建议:骨折及轻、中度颅脑损伤3个月以上,高度颅脑损伤6个月以上进行评定。\x0d\x0a自己去鉴定的,如果对方不认可,打到法院,可能还需要重新鉴定。\x0d\x0a\x0d\x0a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程序:\x0d\x0a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x0d\x0a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x0d\x0a(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x0d\x0a(二)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x0d\x0a(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x0d\x0a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x0d\x0a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x0d\x0a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x0d\x0a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工伤医疗期且病情相对稳定。\x0d\x0a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鉴定。根据工伤鉴定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
第3个回答  2014-04-23
我在隧道工地上班中发生工伤事故。脚。屁股,还有背部肋骨三处严重骨折,现在住院治疗,请问多久后可以做工伤坚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9-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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