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官制演变的四个阶段:世官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隋唐创立、完善——宋代发展——明清进入困境)
2、发展演变:
(1)世官制——先秦(贵族世袭)
(2)察举制——汉朝:
形成:西汉时建立和发展,包括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内容。察举制是一种由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称乡举里选。后由于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逐渐由官僚家族所支配。
特点:是一种由下而上的选官制度
影响:察举制拓宽了选官渠道,注意德才兼备,不拘一格,使西
汉武帝时人才济济;这是汉武帝时期鼎盛局面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但随着地主阶级势力的发展,门第声望逐渐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导致官僚集团的形成。
(3)九品中正制——魏晋:
形成:
曹魏时曹丕建立,将人才划分九个等级,由中央有名望的官员考评,授予相应的官职的一种制度。起初,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
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
特点:是一种家世、才能并重的选官制度。
影响:九品中正制的实行,为世家豪门长期操纵政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保证,为士族门阀政治的形成铺平了道路。
(4)科举制——隋唐至1905年
形成和演变:隋朝创立,唐朝完善,北宋王安石变法时改革;明清实行八股取士,1905年废止。
隋朝:
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朝:
唐太宗时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时增加取士人数,还首创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考试地位。
北宋:分三级考试,严格考试程序,考试科目减少;殿试成为定制;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实行糊名法,防止作弊;增加录取名额。王安石废除明经诸科,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时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
明朝:从四书、五经中命题,只准用程、朱理学的观点,不许发挥个人见解;答卷须用八股格式,即八股取士。
清朝:沿用明制。后因国内革命形势的剧变,1905年
清政府被迫废除了科举制。
特点:用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使门第不高但有才干的庶族地主也能参予到统治集团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