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到现场做预算员,一个人负责亚运村一个工地的全部预结算工作!合同价款1.3亿,预计结算金额1.6亿。(签证量相当大).合同约定,单价不变,量按实结算!目前我有几个问题相当困惑,请前辈们指点:
1.在进度申报时,关于措施费部分应该如何处理?(是按投标时的措施费金额申报,还是按实际发生分部分项工程金额乘以相关费率?)
2.按实结算,是不是措施费也要按实结算?那么,模板量,脚手架量等措施项目工程量是不是要再计算一遍!?
3.工程变更签证,目前我只做了工程量的签证,单价尚未申报!在结算时会有影响吗?新增项目在结算时该如何处理?是不是与原工程量清单一起列项结算?
4.在工程完工的最后一个月,是不是不需要做进度申报而直接提交结算?若提交结算,具体应该提交那些文件?具体格式又是怎么样?请上传之前做过结算的资料,以作参考。。谢谢。。。。
以上4点是本人目前最为困惑的,如有能解答清晰的前辈,本人100+?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