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1-12-13
合同租期为1年明确有优先续租权,应确认使用权资产。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合同是适应私有制的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而出现的,是商品交换在法律上的表现形式。商品生产产生后,为了交换的安全和信誉,人们在长期的交换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许多关于交换的习惯和仪式。这些商品交换的习惯和仪式便逐渐成为调整商品交换的一般规则。
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使用权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的产物。新准则下,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对于承租人而言都不再进行区分,都要通过统一设置的“使用权资产”科目进行处理。
使用权资产核算的是承租人取得并持有的使用权资产的原价。过去,对于经营租赁,这个使用权是不量化为表内资产进行核算的;对于融资租赁资产我们则是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租赁资产直接作为固定资产进行表内核算。
新准则下,使用权资产虽然纳入表内,但是使用权资产并不等同于租赁资产本身。假设有个承租人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赁一辆自行车,此时的使用权资产不是指这辆自行车本身,而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这辆自行车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条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或者出租人将房屋出卖给近亲属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一十八条 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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