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辞职信,HR应该注意什么

如题所述

          辞职信应该注意按照《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具体规定内容来书写。范文可以通过百度知道、百度文库或者搜狗问问搜索笔者‘水6元’、‘水元’书写的“辞职信、离职信、辞职报告、离职报告、辞职通知书、离职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范文来阅看参考。

      《劳动法》第31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10-19
应当注意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签字、手印等。

若是辞职理由是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情形,则应当审核是否属于真实。不真实的,应当书面告知劳动者,而不能再辞职信上签字确认或加盖公司印章,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理由是个人原因或者其他原因的,则应当在三十日内,要求辞职员工按公司要求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个回答  2019-05-26
注意辞职原因,员工的离职原因如果不是员工的主观原因,而是公司层面的原因,应该考虑帮助员工解决问题。追答

注意员工辞职的原因,签名,手印等等,以免以后引起纠纷。

第3个回答  2016-09-29
1、分清员工离职原因。是因自身原因而辞职,还是因公司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而辞职。
2、属于因自身原因而辞职的,还要审查是提前三十天辞职还是立马准备走人。
3、在辞职信的形式上,要审查员工是否签字,是否是本人的签字。在实务中,经常看到一些劳动者通过口头,打印、或者邮件形式辞职,由于不利于举证,都要尽量避免。
4、保存好辞职信的原件。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11-29
其一是要明确劳动者的辞职理由,即需要劳动者明确究竟具体以何种原因离职,拒绝出现模棱两可的表述,确保通篇辞职符合客观实际,不要出现不必要的歧义。
其二是避免劳动者辞职理由表述不一,比如劳动者和HR辞职恳谈,又是叙旧,又是感恩,一副依依不舍的画风,但对离职理由却语焉不详,轻描淡写,偶尔可能会含糊地提到说想回老家找工作等个人原因,但实际在离职原因处填写的却是“未缴纳社会保险、未发工资”等理由。
其三是审查员工签字的真实性留存有效书面证据。如果单位本身有一套人事管理的范本表格,方便劳动者平时按需填写,一定是最好不过的了。这样的好处是,一是避免由劳动者制作书面文书上会产生的各种跳脱表达;二是表格上流程步骤清晰,审批程序明确,一目了然,便于管理。尽量避免口头、电话、QQ、微信等方式的申请,这样能保证在将来发生争议时手里有充分的书面证据。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