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为什么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如题所述

《民法典》规定代位继承不能适用遗嘱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属于法定继承。

代位继承是不适用于遗嘱继承的。代位继承属于民法典中关于法定继承的规定,因此是不可以在遗嘱继承中适用的,具体而言代位继承中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或晚辈直系血亲,而遗赠只适用于非法定继承人之间。因此在遗嘱继承中是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的,否则是无效的。

一、代位继承条件
1、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被代位继承人为被继承人的子女;
3、被代位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
4、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二、代位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1、主体的范围不同;
2、主体所承担的义务不同;
3、取得遗产的方式不同;
4、做出接受表示的要求不同。
三、遗嘱继承的特征
1、遗嘱继承的发生事实包括被继承人死亡与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
2、遗嘱继承是按照被继承人的意思发生的继承;
3、遗嘱继承是与法定继承并列的一种继承方式且优于法定继承。

综上所述是小编对代位继承为什么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做出的相关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