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9届本科毕业生,现在开始办理毕业的各项准备了,这两天学校通知填一个接收函,我是在本地上的大学,所以户口也没有迁到学校,目前也没找到合适的工作,那么我的接收函到哪里去盖公章呢,学校说随便找个公章就行,是这样吗?
还有,填户口转移的时候我填的是未签,行吗,还是应该填别的什么?
档案放在自己手里好,还是放在人才市场上寄存好,学校说放在人才市场寄存有算工龄的说法,不知到底应该怎么办好。
听说毕业生还有个什么身份的问题和派遣证的问题,请大家详细的给我说说。
希望有经验的师哥师姐详细给我讲讲。网上复制粘贴的就算了,我上网看过,越绕越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