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是把“去极端化”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我们与加强发展和改善民生、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谐等有机结合,在结合点上下工夫。同时我们标本兼治,既治标又治本,综合施策。
3、是做好群众工作。在各族群众广泛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增强各族群众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的生活水平。
4、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新疆2014年开展利用三年时间组织21万干部驻村驻社区开展“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增强基层组织的工作能力。
5、是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举办丰富多彩的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6、是满足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需求,出版宗教类的读物,举办成年信教群众法治和宗教知识礼仪学习班,特别是去年我们创办了新疆穆斯林杂志和穆斯林网站,而且做好解经和讲经工作。通过这些工作,起到正确引导、正本清源的作用。
7、是坚持依法治疆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各族群众的法制意识,依法惩处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6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新疆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宗教极端主义是世界人民的共同敌人,各国都在反对和抵制。
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也不是宗教的教派,而是打着宗教旗号传播宗教极端思想的一股政治势力,其本质是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反宗教,在新疆,暴力恐怖活动的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
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我们坚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把“去极端化”作为突出紧迫的任务。宗教极端是对宗教的歪曲和亵渎。我们开展“去极端化”工作,是对正常宗教活动的保护,也是对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