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业属于服务业。
特点:
(1)可撤销。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中止合同,退回设备,以租赁更先进的设备;
经营租赁的风险
(2)不足支付。基本租期内,出租人只能从出租中收回设备的部分垫支资本,需通过该项设备以后多次出租给多个承租人使用,方能补足未收回的那部分设备投资外加其应获得利润。
扩展资料:
经营租赁—项可撤消的、不完全支付的短期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不得随意撤销)。其业务特征表现为:
(1)租赁物件的选择由出租人决定;
(2)租赁物件一般是通用设备或技术含量很高、更新速度较快的设备;
(3)租赁目的主要是短期使用设备;
(4)出租人既提供租赁物件,又同时提供必要的服务;
(5)出租人始终拥有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并承担有关的一切利益与风险;
(6)租赁期限短,中途可解除合同;
(7)租赁物件的使用有一定的限制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