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民政厅主要职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16
浙江省民政厅的主要职能包括:

1. 执行并制定民政法规,研究地方性政策,指导基层民政工作,制定全省民政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

2. 与相关部门合作,规划社会工作发展,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3. 负责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监督和执法,确保合法运行。

4. 确保拥军优属政策的落实,评定伤残等级,处理烈士相关事务,承担双拥工作日常事务。

5. 负责军队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以及复员退伍军人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 负责全省救灾减灾工作,包括灾情上报、救灾款物管理、灾害应对和捐赠接收等。

7. 制定社会救助政策,监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工作的实施。

8. 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和自治组织建设,推动社区服务和民主管理工作。

9. 负责行政区划管理,规范地名标志,处理边界争议,编制行政区划信息。

10. 制定社会福利事业规划,管理慈善事业,保障特殊群体权益,推进养老服务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11. 负责殡葬管理、婚姻登记和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以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工作。

12. 负责民政事业的财务统计,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

13. 执行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决定,处理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事宜。

14.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重要任务。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