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入不动产用于职工福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如题所述

购入不动产用于职工福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购入的固定资产,不动产,专用于员工福利的进项,不可以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前款所称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第二十七条规定,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不需要,自2019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再分两年抵扣,而是在购进不动产的当期一次性抵扣进项税额.
购入不动产用于职工福利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同购销产品的消费支出不能抵扣一样,哪怕是不动产只要是明确用在员工的福利,比如宿舍、食堂等支出都是不可以抵扣的,如果已经抵扣的,后来用于职工福利的不动产还需要同比例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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