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对方要求折旧费合法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合法,目前我国法律只是支持哪些穿手工打造的车辆,有收藏价值的,按照收藏价值的折损来判决赔偿折旧费。其他一般车辆都是不赔偿的,所以对方要求赔偿1万的折旧费一点道理都没有,对方的要求不合理,只能赔偿维修费,如果对方不服,那就要他法院起诉,法院要是判赔偿折旧费就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八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公安交管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员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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