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屋在济南如何办理过户手续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书。

2、住宅用房到房产大厦二楼西厅地税局窗口完税,非住宅用房到各区地税局完税。

3、继承人持规定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受理窗口申报。

4、资料齐全,签字完毕后,工作人员收件并开具回执单。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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