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如题所述

农村的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可以作为遗产进行继承,不过农村土地上的房屋是归个人所有是可以继承的。城镇土地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所有土地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
一般农村的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土地不能继承。
(一)、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
1、“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2、“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
3、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
(二)、因我国耕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而非个人承包制,家庭成员中有死亡的,减人不减地。本来不需通过继承也可保存承包权。
但《土地承包法》中规定承包期内,全家转为非农业,承包地收回。即集体组织里没有符合户口规定的家庭成员了,土地由集体收回。但子女可以继承老人承包的土地所产生的收益。
二、什么情况下才出现农村土地的继承问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户与所在村集体依法设立承包合同,所承包土地归农民家庭合法经营,农户是承包地的承包方。所以,农村土地的承包人是“农户”,而非农户家庭中的某一个人。依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农户家庭成员的变化,不会出现继承问题,只有当承包农户消失,比如全部死亡、全部迁户到城市等情况,才会视为农户消失,这个时候就牵扯到继承问题。不过这时候的土地多数情况会被集体收回。
任何人使用土地,都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只有在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支配该土地。在中国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或者是单位都只有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土地的情况下,每年需要根据土地类型以及土地面积支付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村居民所使用的宅基地权属是归村集体所有,村民仅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一律不准买卖和转让。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因而不发生继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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