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不干了直接走有没有工资

如题所述

员工不辞职直接走的话,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劳动者工资。按规定,如果员工要提前辞职,除非跟公司协商取得一致,否则至少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公司。如果没有提前辞职就走人了,为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或者即使未遭受损失,但公司会故意以此为由不付工资。那么,公司是否可以不付工资,可以先确定员工没有提前辞职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实践中,员工没有提前辞职就走人的,可能需要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一般不需要赔偿公司人员流失的损失。
如果没有交接好工作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那么便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并且,赔偿损失时,公司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直接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不过,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工资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公司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员工没有提前辞职就走人的,公司即使遭受人员流失损失,但也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资。并且,即使员工不告而别,给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也还是需要支付员工的工资,而不能将其工资全部扣除。
拓展资料:企事业单位中各种用工形式的人员具有以下特点:
(一)创造性强:他们主要依靠自己对新知识的探索和领悟,从而产生对新事物创造的欲望,推动生产的发展、技术的更新,产品的换代,从而使知识资本增值。
(二)独立性强:由于知识型员工掌握单位生产发展所必须的知识,具有某种特殊技能,因此他们更愿意在一个独立的工作环境中工作,不愿意接受其他事物或人员的牵制。
(三)成就欲强:他们不仅想获得一定的物质报酬,更想获得社会的尊重、上级的器重、个人的声望。自我完善欲望强知识型员工对知识不断学习、更新,对新技术不断探索追求,以期促进自我完善的意识和自觉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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