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了小区门口不能摆摊,归城管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可处以罚款:
(一)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影响市容的;(二)未经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影响市容的;(三)未经批准擅自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或者未按批准的拆迁方案进行拆迁的。
有权管, 城管才是真正的执法机构。 物业公司和居委会没有执法权,对于摆摊设点这个事,他们没有处置权,所以即使物业和居委会同意了,也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城管还是一样可以查抄的。
城管责任:
贯彻实施国家及本市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治理和维护城市管理秩序。
组织起草本市有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负责本市城管监察行政执法的指导、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