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爱生命的作文

急急,快点啊

为了一个深井中的幼小生命,几百个人拼搏了十几个小时;
为了手中周岁的孩子,双目失明的父母用瘦弱的双肩搭起了不畏泥石的人梯;
为了怀中熟睡的孙儿,七十岁的老奶奶用脆弱的脊背构成了最伟大的避风港……
为了生命,我们不屈不挠;为了生命,我们一如既往。因为生命可贵,可贵的生命需要我们呵护,值得我们关爱。
生命自大自然中孕育而生,是艰难危险的,其中任何一个微小的环境变化,都会使生命出现夭折。看看许多物种的消亡,就可以知道生命群体是何等的脆弱。就生命的个体来说,更显得弱小单薄,很容易受到伤害。不消说人类面临疾病、横祸等威胁。小生物在自然中活得更为艰难。但生命的力量又是令人震惊的,即使弱小的动植物也不例外。细小的种子珍惜了上天的赐予,不断努力,根拼命往下钻,芽使劲往上挤,就是在坚硬的石堆中也毫不畏惧,只为了接受轻风的爱拂,阳光的淋浴;一只小小的蚂蚁为了难得的生命不白白消磨,勤勤恳恳,忙忙碌碌;墙角的壁虎为了延续自己的生命,可以毫不犹豫地舍弃自己的尾巴。这些毫不起眼的动植物不忍生命的白白消逝,努力争取享受生命的乐趣,进行了不屈的抗争。我们,自诩万物灵长的人类又岂能漠视生命的存在。
生命是伟大的,生命是崇高的,没有人轻易放弃生命。每个人心中都饱含着对生命的渴望,身体健全的人如此,身体不便的人同样如此。健康的人为父母给予的一副好身体而努力,残缺的生命为了对生命的执著而努力。当我们欣赏满天繁星,体验宇宙的神奇时,霍金正用他仅能活动的双指探索着宇宙中的未知物质;当我们泛湖上,在碧波清风中流涟的时候,哈森迈尔正在幽深的湖底探寻地底的奥秘;当我们翻开手中的书本,欣赏一篇赏心悦目的文章时,张海迪也许正在床塌上吃力地挥写她对生命的渴望;当我们驻足树林,望着那瑟瑟秋风中的枯叶飘落时,史铁生也许正沉浸在对生的遐想中。这些残缺的生命为了生命无悔而努力,因为他们知道生命不屈,生命可贵。
蒙田曾说:“我们的生命受到自然的厚赐,它是优越无比的。”生命是宝贵的,失去了生命,我们将变得一无所有。但很多活着人总不珍惜活着的权利,他们随意对待自己甚至肆意践踏别人的生命:车臣爆炸、巴以冲突、美军“虐囚”、煤矿透水、房屋倒塌、失恋轻生、上网丧命……这些沉重的事件警示着我们:生命啊,多么贵;生命又是多么值得珍惜!
当你正在呼吸,当你正在心跳时,请记住:生命可贵,可贵生命;关爱生命,奏出动人心弦的最强音。
【点评】
文章先以简练的笔墨勾勒了呵护生命的三个震憾人心的场景,由此点出生命的可贵,再用引证法、例证法和正反对比论证,揭示出生命的脆弱、抗争、执著,深入地阐明了应当珍惜生命,关爱生命的意义。全文材料丰富,析例准确,不少语句凝练而富于意蕴,耐人咀嚼,发人深思,尤其是“残缺的生命为了对生命的执著而努力”的论述非常精彩,且富有诗意,是一篇佳作。
略有不足的是第五段(即弱小动植物的几个事例)论述上语言不够精粹。

让生命之火燃烧起来
茫茫荒野,一望无际。当猿人走出森林,踏上征程时,他的心中是否茫然无措?前路漫漫,且不说有猛虎磨牙吮血,且不说有巨蛇贪婪的眼神,单是那寒风冰雨足以让他痛苦不堪。然而,一道闪电,划破长空,带来了生的希望。对,就是它,火!

火就是希望。人类有了火,便拥有了生存与发展的基本力量。用火驱赶猛兽,用火抵御严寒,人类得以生存;用火开辟土地,营建家园,用火煮熟食物,告别难以下咽的生肉,人类有了火得以发展壮大。不然,怎会有莎士比亚在《哈姆雷特》中高喊:“人,宇宙之灵长,万物之精华!”怎会有如此文明繁荣的地球?火,是人类的希望。

希望就是火。人生有了希望,便如同有了火的温暖,火的活力,火的气息。没有希望的人生就如一潭没有活力的冰水,冷冷冰冰,没有朝气,终日消沉,因为它没有火的存在。

是什么让司马迁忍辱负重,历尽千辛万苦,走遍千山万水,寻访古迹,搜集资料,还要忍受世俗的冷嘲热讽,终成“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是希望,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希望。

是什么让一个矿井工人深埋地下却竭尽全力,求得生存?是希望,是求生的希望,如同一把火,将生命的潜力发挥出来,将人的本能挖掘出来,历经数十天折磨,依然意志坚定,不放弃,不退缩。

是什么让钟南山面对“非典”肆虐的攻击依然沉着?是什么让白衣天使们勇往直前,直面“非典”?是希望,是坚信必胜的希望,才会在激流中,在荆棘丛中不断前行。

希望的魅力在于即使遭遇逆境,也能激起你内在的潜能。

希望的伟大在于即使身遭不幸,也能鼓起你前进的风帆。

希望的力量在于即使失败挫折当前,也能激励你不断向前。

希望就像烈火,点燃你的生命,让生命在燃烧中得以体现,在发光发热中展现真正的价值。

那么,请点起你的生命之火,让燃烧的火光照出真正的自我,照亮你前行的道路,让生命在创造真善美中得到永恒!

〔评〕本文是根据2004届高三市质检话题作文“火”写就的应试作文。作者从“火”对人类巨大作用引出中心论点:火,是人类的希望。然后用三个事例从不同角度论证,司马迁用“火”点燃理想,矿井工人用“火”点燃求生欲望,钟南山用“火”点燃必胜信念,事例真实,极富说服力。结尾段的议论深化了中心论点,给人以向上的力量。

(树德学校2004年高三市质检作文优卷 周志腾老师供稿)

生命之草
木渎实验小学六(2)班 朱一
不知何时,我睁开惺忪的双眼;不知何时,我嘤嘤哭泣。但四周依然朦胧,依旧昏暗……
我知道那湿润、泥泞的物体叫土;我知道我必须用幼嫩的叶破土而出。我用微弱之力往上顶着,一次次,我努力了,一次次,我失败了。终于,我看见了刺目的金光,听到了清脆的鸟鸣。

看着自己,满身朝气蓬勃的嫩绿,虽然很渺小,但我还是自得地笑了。可举目四望,只见纯白剔透的百合优雅挺立,只见娇艳玲珑的玫瑰散发幽香。我自卑地低下了头,我明白自己原来如此暗淡无光,如此渺小微弱,如此地微不足道……

我同青松翠柏一样释放着氧气,吸收二氧化碳,使空气很清新,很纯净。可人们只是不停地赞扬苍翠的松柏,我不能受到青睐,得到的只是匆匆而过的余光。
秋天,纷飞的落叶透着一股忧愁,我也变得又枯又黄。我回忆过去:我用自己青翠的身体点缀着大地,衬托着花朵;我用自己微弱的身体净化空气,我把自己毫不起眼的身体,把自己的短暂的一生默默地奉献给了人类,可自己得到了什么?

这时,甜甜的声音在耳畔响起:“看,小草多可爱呀!生命力多顽强呀!”我心头一振,原来我也如一潭清水般浓郁清新,我也像鲜花翠树般为大地奉献,我也同样得到了人们的赞赏。一阵欣慰涌上心头,我的一生同样如此灿烂。虽然我在渐渐枯竭,渐渐消失,但来年的春天,我会依然翠绿,依然可爱,依然默默奉献,依然无怨无悔……
【荐评】全篇用拟人化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弱小生命顽强不屈的生命力和崇高的思想境界,读后令人警醒、催人奋进。

注:本文刊登在2002年4月份的《读读写写》
生命之歌
我想唱首歌,这是一首生命之歌。
2003年7月7日,4时30分。我从信箱里匆匆取出《新民晚报》,如同往日一样,虽然临近考试,可看报仍是我多年的习惯。视线划过一版、二版、……十五版。猛然,眼前一亮:伊朗连体姐妹欲做分头手术!伴着一声惊叫,这对姐妹花的照片映入我的眼帘,除了一部分头骨连在一起外,她俩和普通人并无任何区别,只是两双略带忧郁的明亮大眼睛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得知了她们已有29岁了,我又是一惊:她们哪来这么大的勇气?这手术可是九死一生啊!我真的替她们担心。面对死亡的威胁,姐妹俩都愿意把生的希望留给对方,这又是多么美丽的心灵!
7月8日。取到报纸,我打破常规,直接翻到了十五版。据我推断,这则新闻应有连续报道。果然不出所料,整个版面几乎都刊登了这则消息。然而,醒目的大字标题让我新一凉:手术遇到麻烦!我感到似乎周围的空气凝固了,只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原来她们的头骨比预计的要厚,所以手术耗时要多一些,医生在切割时只能一毫米一毫米地进行。我简直比她们还要害怕,我能做的是,只有为她们祈祷,再祈祷。
7月9日。一到时间我就急急地奔下了楼,快速取出报纸,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了十五版。“啊,怎么会这样!”我失声大喊,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可是报纸上却清清楚楚,写着这对姐妹花死亡的消息。顿时,鼻子一酸,我的脸颊上挂满晶莹的泪珠,姐妹俩的照片被放大后刊登在报纸上,然而她们那微笑却已成为一种永恒……连头姐妹在近三十年中克服种种困难,顽强生活的情景,飞速在我眼前闪过。如今,为了更灿烂的明天,她们付出了何等巨大的代价!
我真的想为这对姐妹花唱首歌,一支含着泪水唱出的美丽哀婉的歌,在为她们活出如此绚丽的生命乐章而骄傲的同时,祝福她们在去天国的路上走好。也许,这也是全世界知道这对姐妹的人心底里最想唱的歌,这是一首以死为代价的追求生命的歌……

生命之竹
作者:刘葛巍
当悠悠的春风吹绿了杨柳的枝丫,当甜甜的春雨润湿了小草眉眼的时候,竹林里以遍地是毛茸茸的尖尾巴____那就是竹笋.他们偎依在清秀挺拔的竹子身边,尽情允吸雨水,努力长大,这时候,竹笋是餐桌上的一道美味,人们可以把它做成各种佳肴,尽情享受,更多的竹笋则继续生长,一天一个高度,这时的竹子是勇于奉献的,更是茁壮成长的.

夏神来临了,竹笋也长成了翠绿的竹子,这个炎热的盛夏,热的喘不过气来的人们找到了他们理想的小天地____竹林.孩子们在这里做游戏,学生们在这里看书,老人们在这里乘凉,大家都感到无比的惬意,茂密的竹叶挡住了炎热的太阳,尽管自己被晒的发烫,他们也不会屈服,偶尔还给人们送上阵阵清凉的风这时的竹子是乐于助人的.

秋天,树叶都枯萎飘落,花儿更是少见,地上的草,田里的稻,形成一片金黄色的世界,然而,在竹林里,仍然春意昂然,因为在这儿,无论仰望,还是俯视看到的总是绿色,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山上的果,田里的稻,都丰收了;而竹子随时都准备着牺牲和献出自己.人们用他们编成竹筐,竹床,竹篓着时的竹子是无私奉献的.

寒冷的冬天来临了,几乎所有的植物都屈服于寒冷的淫威之下.竹子虽然没有青松强壮,但它特要和青松一样跟风雪搏斗,它被大雪压低了,但没有倒下它被寒风吹弯了,但决不屈服,它终于战胜了严冬,这时的竹子是顽强不屈的.

我爱竹子,它一直吸引着我,引导我不屈服的精神,引导我一直向前进

“生命”话题作文示例
张广祥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前不久,在澳大利亚网球公开赛上,一只小鸟突然飞进了赛场,被劲飞的网球击毙,击中小鸟的运动员立即停止了赛事,跑到小鸟前双膝跪下……
75岁的黑龙江老汉用一辆自己改装的三轮车,把101岁的母亲从老家载了出来,走遍了大半个中国,为的是让母亲、让自己在有身之年能多看看这美丽的世界。
在生命的面前人们有各自不同的认识和行为,请你以“生命”为话题,写一篇文章。所写的内容必须在“生命”的范围内.
精彩生命
何义
造物主创造了生命,使得世间有了活力。生命在历史的长河中繁衍,绽放了绚丽夺目的光彩。生命自产生起就是为了精彩而存在。
塞内卡说过:“生命如同寓言,其价值不在长短,而在内容。”生命只有焕发光彩,方不辱没生命的意义。
历史长河中,无数英烈为了使生命变得精彩而做出了生与死的抉择。屈原为了使自己的生命变得精彩投入了泪罗江中;一代大侠荆轲,为了生命的精彩,高吟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而血洒咸阳殿;以“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清”千古绝唱而流芳百世的文天祥,为了生命的精彩躺倒在蒙古人的大刀之下;“一腔碧血勤珍重”的鉴湖女使秋瑾为了生命的精彩,命丧清狗之刀下。无数的英雄儿女,不甘平凡,舍生取义,使生命绽放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需要精彩,精彩燃烧出生命的辉煌。
巴斯德说:“生命在最危险的环境中,方是真正的生命”。小草生长在瓦砾之中,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苍松矗立于绝壁之上,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骆驼奔走于沙漠之中,才显出它生命的精彩。只有精彩的生命才能在宇宙之中永生不灭。
生命有意义才会精彩,精彩的生命才会有意义。
凡高的一生融入了向日葵,把艺术的精华留给了人类,他的生命是精彩的;贝多芬的一生奉献给了音乐,用生命之曲唤醒人类,他的生命也是精彩的;马克思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共产主义事业,他的生命也是精彩的;孔繁森把他的一生奉献给了兰考人民,他的生命同样是精彩的……巴金说过:“寒冷寂寞的生,不如轰轰烈烈的死。生命如果没有意义,那么尽早就结束它”。
小草把绿色献给春天,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清泉,把它的甘醇流淌入干渴者的心田,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红日,把它的温暖传递到严寒的隆冬,使它的生命变得精彩。
花开不是为了凋谢,而是为了结果,结果也不是为了终结,而是为了更生。生命亦是如此!
让生命精彩起来!

彼岸花
谢娟
看见的,熄灭了,消失的,记住了,
我站在海角天涯。听见土壤萌芽
等待着彼岸花……
也许每一个人终其一生守护着生命的花开,也许那是凡高笔下那热烈奔放的向日葵,也许那是照亮夜空一瞬的明亮的烟花……但是花儿总是在生命的彼岸!时刻等待着我们的到来,等待着花开,等待着……
所以,我们称之为彼岸花。
卡夫卡曾经为被缚的普罗米修斯设计了四种结局:或隐于石中,或被遗忘,或……但是有一种结局他没有设计:普罗米修斯为人类盗来火种,大地上盛开出彼岸花。当它被神鹰啄食肝脏的时候我想他的心是快乐的,生命是圆满的,因为他们听得见花开的声音!
我想,这就是生命的真谛,为了花开的那一刻。但是,我们的生命并不能够像曾罗米修斯那样充满传奇,用浓墨重彩的描绘,让彼岸花开满人间大地,人的生命还带着灵魂,灵魂需要出口,所以注定了不能够圆满。所以,我们在跨越生命的高度时,让灵魂飞翔,去听花开的声音……
在面对着初升的朝阳, 群飞的小鸟,浩翰无限的大海,我们感叹生命的美好,造物主的恩德。
在搀扶着已是夕阳暮年的老人,抱着初生纯净的婴孩, 在父母膝下承欢时,我也感叹人类的亲情的弥足珍贵。
在几十年的风风雨雨中,相濡以沫,携手走完人生历程的恩爱伴侣面前, 我们感叹着爱情的圣洁和坚贞……
我们的灵魂有了人世间最美好的情感时,生命便悄悄地萌芽。花儿开在了我们的眼里,我们便把它深深地镌刻在心中,徐徐地散发着淡淡的香气,紧紧地扣着心弦,我们一回头:爱的天使站在树枝上,看着我们心中的彼岸花盛开着……
因为花开,所以幸福,因为幸福,所以生命有价值。为了生命,我们寻找爱,寻找人类美好的情感,等待花开的声音……
面对生命,彼岸花开。
由中国古代文化中的生命说开去
吕俊
无论是《水浒传》中的“砍头如西瓜”,或是《西游记》中的“皆尽打杀之”,似乎都给人这么一种印象:中国的生命,无论是人是妖都不那么被看重,至少在一些文学作品里是这样。黄文炳老先生可谓倒霉之极,不过想捞个小官当当,把宋江给告了,就让人绑在柱子上像片北京烤鸭那样给人生剐了下酒。武松杀张监都时也许是想试试刀锋,便把人家大小十多口无论端灰的倒尿的全都砍了,更不必说《三国演义》里“斩首五千”。那是生命么?草芥都不如。
那被称为“中国历史上几大悲剧”之一的关汉卿老先生的作品,我觉得不仅仅是那位小妇人的悲剧。实在太可悲了:关老夫子不知是为了升华戏剧情节还是喝多了酒,竟不顾多可怜的生命,让一个弱女子临刑前立下何其狠毒的誓言。咒几个昏官“头上长疮脚底流脓”也就罢了,非得又是大雪三尺又是伏旱三年。老天,得压垮多少房子饿死多少人哪!而我们却对诸多冻饿而死的生命视而不见,并且在课堂上高谈阔论,分析这上情节是多么巧妙多么的画龙点睛。
于是在国人心中,生命——主要是敌人的,无论仇敌情敌宿敌或阶级敌人——都是一钱不值的。古代、近代甚至当代都渗透着这一种思想,它似乎已深深烙在国人的思想深处,并且大多是通过艺术家的手表现出来的。远的如黄文炳,张都临还有三国里那几千倒霉鬼,近的如《南征北战》里成片被打倒的“国军”士兵,抑或《上甘岭》里像捏死蚂蚁被揍扁的美国大兵。我们在热血沸腾时的同时,很容易忘记一样东西:生命!
结果理所当然地导致了大量的描绘如何戕害生命的文学作品的出现。艺术家们在“史无前例”中极尽疯狂地拿起“刀枪”刺向自己的敌人。造成了多少兄弟阋墙,父子反目,夫妻离心的惨剧,我无法穷举事实。就比如当时吃“牛鬼蛇神”的风潮吧,人既然成了“牛鬼蛇神”也就不成其人了,生命自然无关紧要,架口锅炖了大家分享自然可厚非。至少当时那些抱柴的架锅的是这么想。
记得前几年高考作文题是“战胜脆弱”。为数可观的教师改到这样的内容:临考的前不久我的父母双双过世……但我终于战胜了脆弱走进了考场。我们似乎无法苛责考生,前辈们已然为了渲染艺术效果而能让弱女子发下毒誓,现今的考生当然可以在试卷上将自己的父母送入火葬场,从而博得高分了。
鲜花与毛毛虫
詹新美
曾经有人问我:鲜花与毛毛虫你更怕哪一个?记得当时在回答问题之前,我大笑起来,笑他居然会问我这么愚蠢的问题。可事隔一年之后。现在想想,这个问题还是值得我深思的。
鲜花,被誉为“生命之灵魂”的超自然之物。他有着超凡的气质和魅力。每一滴雨露都情愿沾在它粉嫩的脸庞上。直至干涸。每一只蜜蜂都甘心一辈子为它忙碌,每一个人都会莫名其妙地因为她的美丽而雀跃。
鲜花有如此的魅力,我又何须惧怕它呢?
没有人不爱鲜花。没有人不恨那啃啮鲜花的毛毛虫。偶尔看见叶片底下正在犯罪的毛毛虫,我就会毛骨悚然。乍一看它的外貌,简直觉得它面目可憎,就像一个吞噬美丽心灵的魔鬼。这样的魔鬼人皆惧怕,而我也没有理由不惧怕它的。
是的,我一向喜欢鲜花,惧怕毛毛中。可当我看见一只毛毛虫死在人的手指间时,我顿感到鲜花的可怕,因为我意识到了生命的脆弱。就在一夹指的时间,一个生命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消失得不是那么惘然,因为消失的是我惧怕的一个小小的敌人。假若换成鲜花,只要它的花瓣轻轻飘落,我就会不由的感伤。我害怕毛毛虫的消失,就因为它让我感到鲜花衰败的感伤,同时也因为它让我感到生命的脆弱。
不知道为何,毛毛虫的死让我难过之极。仅仅因为它把鲜花也带到了死亡的边界吗?不是的,因为它的死同鲜花一样的悲烈。它能在众人鄙夷的目光下生存,而且死的时候不吭一声。这就是生命的存在,它的死亡,也代表一个鲜花般生命的消失。如此一来,鲜花和毛毛虫的生命都可叹可悲的,他们的生命一样充满了理性的光辉。
世界上每一个生命都是一朵鲜花。不管是人,动物,还是植物,它们的生命都是顽强而又不堪一击的。
生命就像一只精致的玻璃酒杯。常常经不起天灾人祸的撞击,粉碎成一地的璀璨,每一片都是透明的;生命也像美丽的鲜花经不起风霜雨雪的摧残,凋落成满地的娇艳,每一片都是热烈的。
每一条生命都是脆弱而又可贵的。生前的毛毛虫为我所惧怕,死后的毛毛虫让我对生命肃然起敬,它打破了“鲜花不败”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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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5-05
不懂
回答者:鸳鸯戏水鸳鸯梦 - 举人 五级 5-14 14:43

想起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
昨天忽然想起了那张贺卡,但已经无法找到它了。那是几年前同学寄来的一张贺卡,贺卡上是一幅沙漠里的风景:三棵笔直挺立在大漠里的胡杨树直插云霄,以它们独有的沧桑和风骨傲然抵挡着大漠上的风沙……画面上配了这样一首诗:“生命/就这般挺拔着/向往长空/大地起伏的乐章/鸣奏着你壮丽的激情/珍重成长的经历吧/为了那风”。正是这一首诗使我至今仍非常清晰地记着这幅永不磨灭的画面,并时时强烈地震撼着我的心灵。虽然我至今也不知道这首诗的作者,但这坚强的生长在大漠里的生命却时时给我以奋进的力量和勇气,就像的杰克·伦敦《热爱生命》一样,使我对生命有了许多新的诠释、新的发现。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返回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而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非常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非常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这部小说以雄健、粗犷的笔触,记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生动地展示了人性的伟大和坚强。小说把人物置于近乎残忍的恶劣环境之中,让主人公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在生与死的抉择中,充分展现出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生动逼真地描写出了生命的坚韧与顽强,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有着震撼人心魄的力量!

生命是什么?生命为什么会如此之坚强?我又一次地读完这篇小说,轻轻地合上书,陷入了深深地沉思。

自然界的花草树木,不管身居何地,不管生长环境的优劣,都尽情地向上生长着,追求着太阳的光芒,舒展着生命的绿色;各种动物也都按照自己特有的方式,生长着、繁衍着,和植物一起共同构成了自然界的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但据说它们没有思想,它们对待生命是以一种自然的方式,生命在它们那里是一种自然的程式的演进。

让我们姑且相信我们的生命是上帝赋予的。上帝赋予人以生命,生命在人类那里又是什么样子呢?为什么有的人的生命会如夏花之绚烂,而有的人的生命却卑琐而空虚、消沉而黯淡?

不是吗?我们经常会听到有人感叹人生如梦,有人抱怨活着真没意思,还有人说人生就是痛苦和无聊,还有人说人生就是……于是在人生信仰缺位的情况下,我们看到的是太多的生活的空虚和无聊,太多的游戏人生、太多的颓废和消沉以及百无聊赖……

同样是鲜活的生命,为什么在某些人那里生命黯淡的就像不发光的月亮,脆弱的有如秋风中的游丝,消沉的就像一声幽微的叹息?而在另外一些人那里却坚强得令人感动、令人震撼,坚韧得令人不可想象,璀璨的有如正午的太阳?!这是为什么?

杰克·伦敦在《热爱生命》中似乎为我们进行了注解:为了达到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并且敢于胜利。正如这部小说开篇的那首诗一样:“这就是生命中唯一的财富/活过并经历痛苦/能做到这一点也就不错/即使输掉了最后的赌注。”当一把锋利无比的达魔克利斯之剑高悬在我们头顶,而且随时都有可能掉下来的时候,我们能坐以待毙吗?我们只有奋起抗争,因为除了胜利,我们别无选择!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己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热爱生命,就要有所信仰,有所追求!当人们没有了信仰,没有了追求,生命便完全成了一副躯壳,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于是,有人自暴自弃,有人消磨时光,有人感叹“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于是他们便开始沉沦。

热爱生命,就要学会抗争,并且要敢于胜利!不是吗?活着,就要经历痛苦,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艰难、失意和挫折;活着,也要面对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和阻力,因为人生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洒满阳光、铺满鲜花的道路永远只是人生的一种美好祈愿。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因此,人生要有所追求,要活的轰轰烈烈,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就要学会坚强、学会抗争,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不辜负生命的重托,才能对得起生命的流程。

不是吗?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回答者:mendosa323 - 秀才 二级 5-14 14:45

敬畏生命
作者:史怀哲
我是一个生命,生命的意愿是生存,在生命的中途,她愿意活着。在我的生命意识中,带着对毁灭和痛苦的惧怕,渴望着更广阔的生存和快乐;我的周遭围绕着同样的生命意识,无论她在我面前表达自己还是保持沉默。生命意识到处展现,在我自身也是同样。如果我是一个有思维的生命,我必须以同等的敬畏来尊敬其他生命,而不仅仅限于自我小圈子,因为我明白:她深深地渴望圆满和发展的意愿,跟我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毁灭、妨碍、阻止生命是极其恶劣的。尊敬生命,在实际上和精神上两个方面,我都保持真实。根据同样的理由,尽我所能,挽救和保护生命达到她的高度发展,是尽善尽美的。在我内部,生命意识懂得了其他的生命意识。她渴望透过自身达到整合,成为一个整体。我只能坚持这样一个事实,生命意识透过我展示了她自己:成为与其他生命意识相互依存的一员。

我经验过向一切生命意识表达同等敬畏的不可遏止的冲动,如同尊敬自身的一样。通过这种经验形成了我的伦理观。一个人遵从这种冲动,去帮助所有他能够帮助的生命,并且畏惧伤害任何活着的生灵,这个人才是符合伦理的。如果我把一个昆虫从泥坑救出来,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做出贡献,那么对立于生命自身的生命分隔现象就消失了。不论何时不论何种方式,我的生命对另一个生命贡献出他自身,我的生命意识就经历了一个从有限到无限的融合的愿望,在这个愿望中,所有的生命是一个整体。

绝对伦理要求在生命中创造完美。她不可能完全实现;这一点倒无所谓。对生命敬畏的感觉是绝对的伦理。它使生命序列的保持和提升顺利运作。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毁灭和伤害生命都如同恶魔一样有罪。在实践中,我们真的被迫选择。我们经常必须武断地决定何种形式的生命,甚至何种特殊的人,我们应该挽救,何种我们应该毁灭。尽管如此,敬畏生命的原则仍然是完整的和毋庸置疑的。

这种伦理并不因为人们的伦理观抵触现象而失效,农民在牧场割草喂牛割下了一千棵花,可是他必须注意,在回家的路上,不要因为沉浸在消遣心情里而划掉路旁的花朵,因为这样做是不必要,是对生命犯下罪行。
第2个回答  2009-05-05
大家都知道,在世界万物中,唯有生命最为珍贵,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失去生命,就失去自我,失去生活的权利,我们要热爱生命。

一粒种子,一只蚂蚁,都是联系着一条小小的生命,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历史中,是人类用一颗热爱生命的恒心,编制了一条文明的生命之河。自强不息的海伦·凯勒终身残疾,残而不废的刘侠,双耳失聪却创作出世界名曲的贝多芬,都在向我们诉说着生命的真谛。是什么力量让他们变得伟大?有什么力量让他们自强不息?我,是生命,是生命那火一般的力量,让对他们而言不公平的命运变得熠熠生辉。

生命是一种神秘的力量,说它脆弱它就像薄冰一样不堪一击,说它坚强,它又如大山一般坚忍不拔。海伦·凯勒是一位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的不幸的残疾人,但她凭着自己坚强的毅力和信念,凭着对生命的热爱,先后掌握了四门外语,成为哈佛大学的一名残疾学生,你能不说这是生命的奇迹吗?

生命是短暂的,我们去热爱生命、珍惜生命。用短暂的生命,绘出一副绚丽多彩的画!
第3个回答  2009-05-05
杰克·伦敦《热爱生命》
一切,总算剩下了这一点——
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困苦颠连;
能做到这种地步也就是胜利,
尽管他们输掉了赌博的本钱。

他们两个一瘸一拐地,吃力地走下河岸,有一次,走在前面的那个还在乱石中间失足摇晃了一下。他们又累又乏,因为长期忍受苦难,脸上都带着愁眉苦脸、咬牙苦熬的表情。他们肩上捆着用毯子包起来的沉重包袱。总算那条勒在额头上的皮带还得力,帮着吊住了包袱。他们每人拿着一支来复枪。他们弯着腰走路,肩膀冲向前面,而脑袋冲得更前,眼睛总是瞅着地面。
“我们藏在地窖里的那些子弹,我们身边要有两三发就好了,”走在后面的那个人说道。
他的声调,阴沉沉的,干巴巴的,完全没有感情。他冷冷地说着这些话;前面的那个只顾一瘸一拐地向流过岩石、激起一片泡沫的白茫茫的小河里走去,一句话也不回答。
后面的那个紧跟着他。他们两个都没有脱掉鞋袜,虽然河水冰冷——冷得他们脚腕子疼痛,两脚麻木。每逢走到河水冲击着他们膝盖的地方,两个人都摇摇晃晃地站不稳跟在后面的那个在一块光滑的圆石头上滑了一下,差一点没摔倒,但是,他猛力一挣,站稳了,同时痛苦地尖叫了一声。他仿佛有点头昏眼花,一面摇晃着,一面伸出那只闲着的手,好象打算扶着空中的什么东西。站稳之后,他再向前走去,不料又摇晃了一,
几乎摔倒。于是,他就站着不动,瞧着前面那个一直没有回过头的人。
他这样一动不动地足足站了一分钟,好象心里在说服自己一样。接着,他就叫了起来:“喂,比尔,我扭伤脚腕子啦。”
比尔在白茫茫的河水里一摇一晃地走着。他没有回头。
后面那个人瞅着他这样走去;脸上虽然照旧没有表情,眼睛里却流露着跟一头受伤的鹿一样的神色。
前面那个人一瘸一拐,登上对面的河岸,头也不回,只顾向前走去,河里的人眼睁睁地瞧着。他的嘴唇有点发抖,因此,他嘴上那丛乱棕似的胡子也在明显地抖动。他甚至不知不觉地伸出舌头来舐舐嘴唇。
“比尔!”他大声地喊着。
这是一个坚强的人在患难中求援的喊声,但比尔并没有回头。他的伙伴干瞧着他,只见他古里古怪地一瘸一拐地走着,跌跌冲冲地前进,摇摇晃晃地登上一片不陡的斜坡,向矮山头上不十分明亮的天际走去。他一直瞧着他跨过山头,消失了踪影。于是他掉转眼光,慢慢扫过比尔走后留给他的那一圈世界。
靠近地平线的太阳,象一团快要熄灭的火球,几乎被那些混混沌沌的浓雾同蒸气遮没了,让你觉得它好象是什么密密团团,然而轮廓模糊、不可捉摸的东西。这个人单腿立着休息,掏出了他的表,现在是四点钟,在这种七月底或者八月初的季节里——他说不出一两个星期之内的确切的日期——他知道太阳大约是在西北方。他瞧了瞧南面,知道在那些荒凉的小山后面就是大熊湖;同时,他还知道在那个方向,北极圈的禁区界线深入到加拿大冻土地带之内。他所站的地方,是铜矿河的一条支流,铜矿河本身则向北流去,通向加冕湾和北冰洋。他从来没到过那儿,但是,有一次,他在赫德森湾公司的地图上曾经瞧见过那地方。
他把周围那一圈世界重新扫了一遍。这是一片叫人看了发愁的景象。到处都是模糊的天际线。小山全是那么低低的。没有树,没有灌木,没有草——什么都没有,只有一片辽阔可怕的荒野,迅速地使他两眼露出了恐惧神色。
“比尔!”他悄悄地、一次又一次地喊道:“比尔!”
他在白茫茫的水里畏缩着,好象这片广大的世界正在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毁他。他象发疟子似地抖了起来,连手里的枪都哗喇一声落到水里。这一声总算把他惊醒了。他和恐惧斗争着,尽力鼓起精神,在水里摸索,找到了枪。他把包袱向左肩挪动了一下,以便减轻扭伤的脚腕子的负担。接着,他就慢地,小心谨慎地,疼得闪闪缩缩地向河岸走去。
他一步也没有停。他象发疯似地拼着命,不顾疼痛,匆匆登上斜坡,走向他的伙伴失去踪影的那个山头——比起那个瘸着腿,一瘸一拐的伙伴来,他的样子更显得古怪可笑。可是到了山头,只看见一片死沉沉的,寸草不生的浅谷。他又和恐惧斗争着,克服了它,把包袱再往左肩挪了挪,蹒跚地走下山坡。
谷底一片潮湿,浓厚的苔藓,象海绵一样,紧贴在水面上。他走一步,水就从他脚底下溅射出来,他每次一提起脚,就会引起一种吧咂吧咂的声音,因为潮湿的苔藓总是吸住他的脚,不肯放松。他挑着好路,从一块沼地走到另一块沼地,并且顺着比尔的脚印,走过一堆一堆的、象突出在这片苔藓海里的小岛一样的岩石。
他虽然孤零零的一个人,却没有迷路。他知道,再往前去,就会走到一个小湖旁边,那儿有许多极小极细的枯死的枞树,当地的人把那儿叫作“提青尼其利”——意思是“小棍子地”。而且,还有一条小溪通到湖里,溪水不是白茫茫的。
溪上有灯心草——这一点他记得很清楚——但是没有树木,他可以沿着这条小溪一直走到水源尽头的分水岭。他会翻过这道分水岭,走到另一条小溪的源头,这条溪是向西流的,他可以顺着水流走到它注入狄斯河的地方,那里,在一条翻了的独木船下面可以找到一个小坑,坑上面堆着许多石头。这个坑里有他那支空枪所需要的子弹,还有钓钩、钓丝和一张小鱼网——打猎钓鱼求食的一切工具。同时,他还会找到面粉——并不
多——此外还有一块腌猪肉同一些豆子。
比尔会在那里等他的,他们会顺着狄斯河向南划到大熊湖。接着,他们就会在湖里朝南方划,一直朝南,直到麦肯齐河。到了那里,他们还要朝着南方,继续朝南方走去,那么冬天就怎么也赶不上他们了。让湍流结冰吧,让天气变得更凛冽吧,他们会向南走到一个暖和的赫德森湾公司的站头,那儿不仅树木长得高大茂盛,吃的东西也多得不得了。
这个人一路向前挣扎的时候,脑子里就是这样想的。他不仅苦苦地拼着体力,也同样苦苦地绞着脑汁,他尽力想着比尔并没有抛弃他,想着比尔一定会在藏东西的地方等他。
他不得不这样想,不然,他就用不着这样拼命,他早就会躺下来死掉了。当那团模糊的象圆球一样的太阳慢慢向西北方沉下去的时候,他一再盘算着在冬天追上他和比尔之前,他们向南逃去的每一寸路。他反复地想着地窖里和赫德森湾公司站头上的吃的东西。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至于没有吃到他想吃的东西的日子,那就更不止两天了。他常常弯下腰,摘起沼地上那种灰白色的浆果,把它们放到口里,嚼几嚼,然后吞下去。
这种沼地浆果只有一小粒种籽,外面包着一点浆水。一进口,水就化了,种籽又辣又苦。他知道这种浆果并没有养份,但是他仍然抱着一种不顾道理,不顾经验教训的希望,耐心地嚼着它们。
走到九点钟,他在一块岩石上绊了一下,因为极端疲倦和衰弱,他摇晃了一下就栽倒了。他侧着身子、一动也不动地躺了一会。接着,他从捆包袱的皮带当中脱出身子,笨拙地挣扎起来勉强坐着。这时候,天还没有完全黑,他借着留连不散的暮色,在乱石中间摸索着,想找到一些干枯的苔藓。后来,他收集了一堆,就升起一蓬火——一蓬不旺的,冒着黑烟的火——并且放了一白铁罐子水在上面煮着。
他打开包袱,第一件事就是数数他的火柴。一共六十六根。为了弄清楚,他数了三 遍。他把它们分成几份,用油纸包起来,一份放在他的空烟草袋里,一份放在他的破帽子的帽圈里,最后一份放在贴胸的衬衫里面。做完以后,他忽然感到一阵恐慌,于是把它们完全拿出来打开,重新数过。
仍然是六十六根。
他在火边烘着潮湿的鞋袜。鹿皮鞋已经成了湿透的碎片。毡袜子有好多地方都磨穿了,两只脚皮开肉绽,都在流血。一只脚腕子胀得血管直跳,他检查了一下。它已经肿得和膝盖一样粗了。他一共有两条毯子,他从其中的一条撕下一长条,把脚腕子捆紧。此外,他又撕下几条,裹在脚上,代替鹿皮鞋和袜子。接着,他喝完那罐滚烫的水,上好表的发条,就爬进两条毯子当中。
他睡得跟死人一样。午夜前后的短暂的黑暗来而复去。
太阳从东北方升了起来——至少也得说那个方向出现了曙光,因为太阳给乌云遮住了。
六点钟的时候,他醒了过来,静静地仰面躺着。他仰视着灰色的天空,知道肚子饿了。当他撑住胳膊肘翻身的时候,一种很大的呼噜声把他吓了一跳,他看见了一只公鹿,它正在用机警好奇的眼光瞧着他。这个牲畜离他不过五十尺光景,他脑子里立刻出现了鹿肉排在火上烤得咝咝响的情景和滋味。他无意识地抓起了那支空枪,瞄好准星,扣了一下扳机。公鹿哼了一下,一跳就跑开了,只听见它奔过山岩时蹄子得得乱响的声。
这个人骂了一句,扔掉那支空枪。他一面拖着身体站起来,一面大声地哼哼。这是一件很慢、很吃力的事。他的关节都象生了锈的铰链。它们在骨臼里的动作很迟钝,阻力很大,一屈一伸都得咬着牙才能办到。最后,两条腿总算站住了,但又花了一分钟左右的工夫才挺起腰,让他能够象一个人那样站得笔直。
他慢腾腾地登上一个小丘,看了看周围的地形。既没有树木,也没有小树丛,什么都没有,只看到一望无际的灰色苔藓,偶尔有点灰色的岩石,几片灰色的小湖,几条灰色的小溪,算是一点变化点缀。天空是灰色的。没有太阳,也没有太阳的影子。他不知道哪儿是北方,他已经忘掉了昨天晚上他是怎样取道走到这里的。不过他并没有迷失方
向。
这他是知道的。不久他就会走到那块“小棍子地”。他觉得它就在左面的什么地方,而且不远——可能翻过下一座小山头就到了。
于是他就回到原地,打好包袱,准备动身。他摸清楚了那三包分别放开的火柴还在,虽然没有停下来再数数。不过,他仍然踌躇了一下,在那儿一个劲地盘算,这次是为了一个厚实的鹿皮口袋。袋子并不大。他可以用两只手把它完全遮没。他知道它有十五磅重——相当于包袱里其他东西的总和——这个口袋使他发愁。最后,他把它放在一边,开始卷包袱。可是,卷了一会,他又停下手,盯着那个鹿皮口袋。他匆忙地把它抓到手里,用一种反抗的眼光瞧瞧周围,仿佛这片荒原要把它抢走似的;等到他站起来,摇摇晃晃地开始这一天的路程的时候,这个口袋仍然包在他背后的包袱里。
他转向左面走着,不时停下来吃沼地上的浆果。扭伤的脚腕子已经僵了,他比以前跛得更明显,但是,比起肚子里的痛苦,脚疼就算不了什么。饥饿的疼痛是剧烈的。它们一阵一阵地发作,好象在啃着他的胃,疼得他不能把思想集中在到“小棍子地”必须走的路线上。沼地上的浆果并不能减轻这种剧痛,那种刺激性的味道反而使他的舌头和口腔热辣辣的。
他走到了一个山谷,那儿有许多松鸡从岩石和沼地里呼呼地拍着翅膀飞起来。它们发出一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他拿石子打它们,但是打不中。他把包袱放在地上,象猫捉麻雀一样地偷偷走过去。锋利的岩石穿过他的裤子,划破了他的腿,直到膝盖流出的血在地面上留下一道血迹;但是在饥饿的痛苦中,这种痛苦也算不了什么。他在潮湿的苔藓上爬着,弄得衣服湿透,身上发冷;可是这些他都没有觉得,因为他想吃东西的念头那么强烈。而那一群松鸡却总是在他面前飞起来,呼呼地转,到后来,它们那种“咯儿-咯儿-咯儿”的叫声简直变成了对他的嘲笑,于是他就咒骂它们,随着它们的叫声对它们大叫起来。
有一次,他爬到了一定是睡着了的一只松鸡旁边。他一直没有瞧见,直到它从岩石的角落里冲着他的脸窜起来,他才发现。他象那只松鸡起飞一样惊慌,抓了一把,只捞到了三根尾巴上的羽毛。当他瞅着它飞走的时候,他心里非常恨它,好象它做了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随后他回到原地,背起包袱。
时光渐渐消逝,他走进了连绵的山谷,或者说是沼地,这些地方的野物比较多。一驯鹿走了过去,大约有二十多头,都呆在可望而不可即的来复枪的射程以内。他心里有一种发狂似的、想追赶它们的念头,而且相信自己一定能追上去捉住它们。一只黑狐狸朝他走了过来,嘴里叼着一只松鸡。这个人喊了一声。这是一种可怕的喊声,那只狐狸吓跑了,可是没有丢下松鸡。
傍晚时,他顺着一条小河走去,由于含着石灰而变成乳白色的河水从稀疏的灯心草丛里流过去。他紧紧抓注这些灯心草的根部,拔起一种好象嫩葱芽,只有木瓦上的钉子那么大的东西。这东西很嫩,他的牙齿咬进去,会发出一种咯吱咯吱的声音,仿佛味道很好。但是它的纤维却不容易嚼。
它是由一丝丝的充满了水份的纤维组成的:跟浆果一样,完全没有养份。他丢开包袱,爬到灯心草丛里,象牛似的大咬大嚼起来。他非常疲倦,总希望能歇一会——躺下 来睡个觉;可是他又不得不继续挣扎前进——不过,这并不一定是因为他急于要赶到“小棍子地”,多半还是饥饿在逼着他。他在小水坑里找青蛙,或者用指甲挖土找小虫,虽然他也知道,在这么远的北方,是既没有青蛙也没有小虫的。
他瞧遍了每上个水坑,都没有用,最后,到了漫漫的暮色袭来的时候,他才发现一个水坑里有一条独一无二的、象鲦鱼般的小鱼。他把胳膊伸下水去,一直没到肩头,但是它又溜开了。于是他用双手去捉,把池底的乳白色泥浆全搅浑了。正在紧张的关头,他掉到了坑里,半身都浸湿了。现在,水太浑了,看不清鱼在哪儿,他只好等着,等泥浆沉淀下去。
他又捉起来,直到水又搅浑了。可是他等不及了,便解下身上的白铁罐子,把坑里的水舀出去;起初,他发狂一样地舀着,把水溅到自己身上,同时,固为泼出去的水距离太近,水又流到坑里。后来,他就更小心地舀着,尽量让自己冷静一点,虽然他的心跳得很厉害,手在发抖。这样过了半小时,坑里的水差不多舀光了。剩下来的连一杯也不到。
可是,并没有什么鱼;他这才发现石头里面有一条暗缝,那条鱼已经从那里钻到了旁边一个相连的大坑——坑里的水他一天一夜也舀不干。如果他早知道有这个暗缝,他一开始就会把它堵死,那条鱼也就归他所有了。他这样想着,四肢无力地倒在潮湿的地上。起初,他只是轻轻地哭,过了一会,他就对着把他团团围住的无情的荒原号陶大哭;后来,他又大声抽噎了好久。
他升起一蓬火,喝了几罐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并且照昨天晚上那样在一块岩石上露宿。最后他检查了一下火柴是不是干燥,并且上好表的发条,毯子又湿又冷,脚腕子疼得在悸动。可是他只有饿的感觉,在不安的睡眠里,他梦见了一桌桌酒席和一次次宴会,以及各种各样的摆在桌上的食物。
醒来时,他又冷又不舒服。天上没有太阳。灰蒙蒙的大地和天空变得愈来愈阴沉昏暗。一阵刺骨的寒风刮了起来,初雪铺白了山顶。他周围的空气愈来愈浓,成了白茫茫一片,这时,他已经升起火,又烧了一罐开水。天上下的一半是雨,一半是雪,雪花又大又潮。起初,一落到地面就融化了,但后来越下越多,盖满了地面,淋熄了火,糟蹋了他那些当作燃料的干苔藓。
这是一个警告,他得背起包袱,一瘸一拐地向前走;至于到哪儿去,他可不知道。他既不关心小棍子地,也不关心比尔和狄斯河边那条翻过来的独木舟下的地窖。他完全给“吃”这个词儿管住了。他饿疯了。他根本不管他走的是什么路,只要能走出这个谷底就成。他在湿雪里摸索着,走到湿漉漉的沼地浆果那儿,接着又一面连根拔着灯心草,一面试探着前进。不过这东西既没有味,又不能把肚子填饱。
后来,他发现了一种带酸味的野草,就把找到的都吃了下去,可是找到的并不多,因为它是一种蔓生植物,很容易给几寸深的雪埋没。那天晚上他既没有火,也没有热水,他就钻在毯子里睡觉,而且常常饿醒。这时,雪已经变成了冰冷的雨。他觉得雨落在他仰着的脸上,给淋醒了好多次。天亮了——又是灰蒙蒙的一天,没有太阳。雨已经停了。刀绞一样的饥饿感觉也消失了。他已经丧失了想吃食物的感觉。他只觉得胃里隐隐作痛,但并不使他过分难过。他的脑子已经比较清醒,他又一心一意地想着“小棍子地”和狄斯河边的地窖了。
他把撕剩的那条毯子扯成一条条的,裹好那双鲜血淋淋的脚。同时把受伤的脚腕子重新捆紧,为这一天的旅行做好准备。等到收拾包袱的时候,他对着那个厚实的鹿皮口 袋想了很久,但最后还是把它随身带着。
雪已经给雨水淋化了,只有山头还是白的。太阳出来了,他总算能够定出罗盘的方位来了,虽然他知道现在他已经迷了路。在前两天的游荡中,他也许走得过分偏左了。因此,他为了校正,就朝右面走,以便走上正确的路程。
现在,虽然饿的痛苦已经不再那么敏锐,他却感到了虚弱。他在摘那种沼地上的浆果,或者拔灯心草的时候,常常不得不停下来休息一会。他觉得他的舌头很干燥,很大,好象上面长满了细毛,含在嘴里发苦。他的心脏给他添了很多麻烦。他每走几分钟,心里就会猛烈地怦怦地跳一阵,然后变成一种痛苦的一起一落的迅速猛跳,逼得他透不过气,只觉得头昏眼花。
中午时分,他在一个大水坑里发现了两条鲦鱼。把坑里的水舀干是不可能的,但是现在他比较镇静,就想法子用白铁罐子把它们捞起来。它们只有他的小指头那么长,但是他现在并不觉得特别饿。胃里的隐痛已经愈来愈麻木,愈来愈不觉得了。他的胃几乎象睡着了似的。他把鱼生吃下去,费劲地咀嚼着,因为吃东西已成了纯粹出于理智的动作。他虽然并不想吃,但是他知道,为了活下去,他必须吃。
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哩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哩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
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愈来愈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嗥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
这是一个下雾的日子,这一天,他又有了饿的感觉。他的身体非常虚弱,他一阵一阵地晕得什么都看不见。现在,对他来说,一绊就摔跤已经不是稀罕事了;有一次,他给绊了一跤,正好摔到一个松鸡窝里。那里面有四只刚孵出的小松鸡,出世才一天光景——那些活蹦乱跳的小生命只够吃一口;他狼吞虎咽,把它们活活塞到嘴里,象嚼蛋壳似地吃起来,母松鸡大吵大叫地在他周围扑来扑去。他把枪当作棍子来打它,可是它闪开了。他投石子打它,碰巧打伤了它的一个翅膀。松鸡拍击着受伤的翅膀逃开了,他就在后面追赶。
那几只小鸡只引起了他的胃口。他拖着那只受伤的脚腕子,一瘸一拐,跌跌冲冲地追下去,时而对它扔石子,时而粗声吆喝;有时候,他只是一瘸一拐,不声不响地追着,摔倒了就咬着牙、耐心地爬起来,或者在头晕得支持不住的时候用手揉揉眼睛。
这么一追,竟然穿过了谷底的沼地,发现了潮湿苔癣上的一些脚樱。这不是他自己的脚营,他看得出来。一定是比尔的。不过他不能停下,因为母松鸡正在向前跑。他得先把它捉住,然后回来察看。
母松鸡给追得精疲力尽;可是他自己也累坏了。它歪着身子倒在地上喘个不停,他也歪着倒在地上喘个不停,只隔着十来尺,然而没有力气爬过去。等到他恢复过来,它也恢复过来了,他的饿手才伸过去,它就扑着翅膀,逃到了他抓不到的地方。这场追赶就这样继续下去。天黑了,它终于逃掉了。由于浑身软弱无力绊了一跤,头重脚轻地栽下去,划破了脸,包袱压在背上。他一动不动地过了好久,后来才翻过身,侧着躺在地上,上好表,在那儿一直躺到早晨。
又是一个下雾的日子。他剩下的那条毯子已经有一半做了包脚布。他没有找到比尔的踪迹。可是没有关系。饿逼得他太厉害了——不过——不过他又想,是不是比尔也迷了路。走到中午的时候,累赘的包袱压得他受不了。于是他重新把金子分开,但这一次只把其中的一半倒在地上。到了下午,他把剩下来的那一点也扔掉了,现在,他只有半条毯子、那个白铁罐子和那支枪。
一种幻觉开始折磨他。他觉得有十足的把握,他还剩下一粒子弹。它就在枪膛里,而他一直没有想起。可是另一方面,他也始终明自,枪膛里是空的。但这种幻觉总是萦回不散。他斗争了几个钟头,想摆脱这种幻觉,后来他就打开枪,结果面对着空枪膛。这样的失望非常痛苦,仿佛他真的希望会找到那粒子弹似的。
经过半个钟头的跋涉之后,这种幻觉又出现了。他于是又跟它斗争,而它又缠住他放,直到为了摆脱它,他又打开枪膛打消自己的念头。有时候,他越想越远,只好一面凭本能自动向前跋涉,一面让种种奇怪的念头和狂想,象蛀虫一样地啃他的脑髓。但是这类脱离现实的逻思大都维持不了多久,因为饥饿的痛苦总会把他刺醒。有一次,正在这样瞎想的时候,他忽然猛地惊醒过来,看到一个几乎叫他昏倒的东西。他象酒醉一样地晃荡着,好让自己不致跌倒。在他面前站着一匹马。一匹马!他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觉得眼前一片漆黑,霎时间金星乱迸。他狼狠地揉着眼睛,让自己瞧瞧清楚,原来它并不是马,而是一头大棕熊。这个畜生正在用一种好战的好奇眼光仔细察看着他。
这个人举枪上肩,把枪举起一半,就记起来。他放下枪,从屁般后面的镶珠刀鞘里拔出猎刀。他面前是肉和生命。他用大拇指试试刀刃。刀刃很锋利。刀尖也很锋利。
他本来会扑到熊身上,把它杀了的。可是他的心却开始了那种警告性的猛跳。接着又向上猛顶,迅速跳动,头象给铁箍箍紧了似的,脑子里渐渐感到一阵昏迷。
他的不顾一切的勇气已经给一阵汹涌起伏的恐惧驱散了。处在这样衰弱的境况中,如果那个畜生攻击他,怎么办?
他只好尽力摆出极其威风的样子,握紧猎刀,狠命地盯着那头熊。它笨拙地向前挪 了两步,站直了,发出试探性的咆哮。
如果这个人逃跑,它就追上去;不过这个人并没有逃跑。现在,由于恐惧而产生的勇气已经使他振奋起来。同样地,他也在咆哮,而且声音非常凶野,非常可怕,发出那种生死攸关、紧紧地缠着生命的根基的恐惧。
那头熊慢慢向旁边挪动了一下,发出威胁的咆哮,连它自己也给这个站得笔直、毫不害怕的神秘动物吓住了。可是这个人仍旧不动。他象石像一样地站着,直到危险过去,他才猛然哆嗦了一阵,倒在潮湿的苔藓里。
他重新振作起来,继续前进,心里又产生了一种新的恐惧。这不是害怕他会束手无策地死于断粮的恐惧,而是害怕饥饿还没有耗尽他的最后一点求生力,他已经给凶残地毁了。这地方的狼很多。狼嗥的声音在荒原上飘来飘去,在空中交织成一片危险的罗网,好象伸手就可以摸到,吓得他不由举起双手,把它向后推去,仿佛它是给风刮紧了的帐篷。
那些狼,时常三三两两地从他前面走过。但是都避着他。一则因为它们为数不多,此外,它们要找的是不会搏斗的驯鹿,而这个直立走路的奇怪动物却可能既会抓又会咬。
傍晚时他碰到了许多零乱的骨头,说明狼在这儿咬死过一头野兽。这些残骨在一个钟头以前还是一头小驯鹿,一面尖叫,一面飞奔,非常活跃。他端详着这些骨头,它们已经给啃得精光发亮,其中只有一部份还没有死去的细胞泛着粉红色。难道在天黑之前,他也可能变成这个样子吗?生命就是这样吗,呃?真是一种空虚的、转瞬即逝的东西。只有活着才感到痛苦。死并没有什么难过。死就等于睡觉。它意味着结束,休息。那么,为什么他不甘心死呢?
但是,他对这些大道理想得并不长久。他蹲在苔藓地上,嘴里衔着一根骨头,吮吸着仍然使骨头微微泛红的残余生命。甜蜜蜜的肉味,跟回忆一样隐隐约约,不可捉摸,却引得他要发疯。他咬紧骨头,使劲地嚼。有时他咬碎了一点骨头,有时却咬碎了自己的牙,于是他就用岩石来砸骨头,把它捣成了酱,然后吞到肚里。匆忙之中,有时也砸到自己的指头,使他一时感到惊奇的是,石头砸了他的指头他并不觉得很痛。
接着下了几天可怕的雨雪。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露宿,什么时候收拾行李。他白天黑夜都在赶路。他摔倒在哪里就在哪里休息,一到垂危的生命火花闪烁起来,微微燃烧的时候,就慢慢向前走。他已经不再象人那样挣扎了。逼着他向前走的,是他的生命,因为它不愿意死。他也不再痛苦了。他的神经已经变得迟钝麻木,他的脑子里则充满了怪异的幻象和美妙的梦境。
不过,他老是吮吸着,咀嚼着那只小驯鹿的碎骨头,这是他收集起来随身带着的一点残屑。他不再翻山越岭了,只是自动地顺着一条流过一片宽阔的浅谷的溪水走去。可是他既没有看见溪流,也没有看到山谷。他只看到幻象。他的灵魂和肉体虽然在并排向前走,向前爬,但它们是分开的,它们之间的联系已经非常微弱。
有一天,他醒过来,神智清楚地仰卧在一块岩石上。太阳明朗暖和。他听到远处有一群小驯鹿尖叫的声音。他只隐隐约约地记得下过雨,刮过风,落过雪,至于他究竟被暴风雨吹打了两天或者两个星期,那他就不知道了。
他一动不动地躺了好一会,温和的太阳照在他身上,使他那受苦受难的身体充满了暖意。这是一个晴天,他想道。
也许,他可以想办法确定自己的方位。他痛苦地使劲偏过身子;下面是一条流得很慢的很宽的河。他觉得这条河很陌生,真使他奇怪。他慢慢地顺着河望去,宽广的河湾婉蜒在许多光秃秃的小荒山之间,比他往日碰到的任何小山都显得更光秃,更荒凉,更低矮。他于是慢慢地,从容地,毫不激动地,或者至多也是抱着一种极偶然的兴致,顺着这条奇?
第4个回答  2009-05-05
黄美廉阿姨出生于台南,父亲是位牧师。出生时由于医生的疏失,造成她脑部神经受到严重的伤害,以致颜面四肢肌肉都失去正常作用。当时她的爸爸,妈妈抱着身体软软的她,四处寻访名医,结果得到的都是无情的答案。她不能说话,嘴还向一边扭曲,口水也不能止住的流下。
  六岁时,她还无法走路,妈妈听说患有脑性麻痹者到二、三十岁仍是在地上爬,妈妈无法想象她的未来,绝望的想把她掐死,再自杀。奇妙的,当爸爸妈妈悉心照顾她,且不断为她祷告时,她的四肢渐渐有力了,会自己吃饭、会自己站立,虽然一拐,一拐,但总算可以跨出人生的第一步。
  童年,她因无法像别的小孩子一样,自由自在的玩耍、奔跑,还要面对许多异样的眼光,一些小孩会嘲笑她,用手、石头或棒子打她,看她气得发抖或哇哇大哭,那些小孩子就越发得意。
  在这些坎苛的生长过程中,父母亲的爱扶持、和来自她所信的耶稣所赐的力量,带她渡过生命中每一个难关。另一位恩师--小学二年级的班导马治江老师,在她小小心灵中,给她鼓励与支持,使她拾回信心,这些都是她深觉感恩的.
让梦想起飞
  问起黄阿姨小时候的志愿是什么呢?她说从小学二年级时,她就立志当画家,小学四年级想当作家。这样的意愿是怎么来的呢?原来是在她二年级时,她遇到一位老师--马治江老师,她在看到黄美廉的作品后,便极力称赞黄阿姨很有美术天分;马老师的赏识,成为黄阿姨往绘画发展的动力,之后她更加努力学画,一步步迈向艺术殿宇。
  上学对黄阿姨来说是一场可怕的恶梦,上一年级时她无法拿笔,她妈妈总是握着她的手,花上大半天的时间教她写字,经过努力练习,一年后,她终于学会写字;十四岁时,她全家移民到美国,进入洛杉矶市立大学就读,之后转至洛杉矶加州州立大学艺术学院,如今已取得博士学位,成为画家。
  如果您要问,黄阿姨小时候的志愿和梦想实现了没有?那答案是肯定的。黄阿姨不但得到艺术博士的头衔,而且还开过多次画展,画作深得好评;那么她的作家梦呢?黄阿姨在宇宙光杂志及其它报章写过不少专栏,至今已结集了三本书,这样的“美梦成真”实在令人羡慕!不过,您可以想象,她花费的努力可能是别人的百倍!然而,她做到了。
  她对她的工作有什么新的希望或想法?她说,她希望有更多人欣赏她的画。她希望大家欣赏她的画是因为她是一个艺术家,而不是因为她是一个残缺者。
工作与生活
  以黄美廉艺术博士的头衔,何必大老远自美回国独自生活呢?她说:如果我还留在美国爸妈的怀抱,靠卖画维生,那么,我永远无法真正踏入社会,体会多样的人生,此外我也希望为台湾的朋友做点事。"
  谈起她目前的工作内容,她说画画,写作和教画是我目前的工作。她说她每天工作十八小时,每晚写三四千的文字;但画画是她的最爱。五彩缤纷的世界使她有如小鸟飞起来。
  问到她工作有什么乐趣?她说"我生命中最大的享受还是看着一幅幅的画作从我手里诞生。所以我不在悲伤的时候作画,我如果没有灵感或感觉,我也不碰画的。一直到我找到我的感觉或色彩时,我才开始画,所以基本上,我画画的时候是最快乐的时光,即使一再修改,我也能画下去。"
  问起黄阿姨得到十大杰出青年得感想?她说:“我很高兴,也很高兴别人对我的肯定,但是她更感谢的是上帝,他陪我走过一切平顺或不容易的日子。”
  你知道黄阿姨的休闲生活做些什么吗?她喜欢的休闲方式是看书、看画展、看电影、旅行。和朋友谈天则是她人生一大享受。她也和一般女孩一样,喜欢吃零食、麦当劳、及一些新奇的食物,她很好客,常请朋友品尝她的创意菜和创意饮料。张学友是她的偶像,只要一提起她,她就会兴奋得手舞足蹈。
活出生命的色彩:
  以黄阿姨的成就,就是一般正常人都很难达到,更何况她是一位重度的脑性麻痹患者呢?到底她有什么“得胜”秘诀呢?请看以下我们的访谈实录:
问:很多人遭受挫折就会自暴自弃,或感到自卑,可否说说您的经历或感想?
答:自卑是很正常的情绪之一,但如果过分自卑,就形成一种病态了。我比一般人好像更容易自卑,但我已接受我自己,所以,我习惯别人对我的眼光,我也能拒绝有些不好的眼光,这些根本伤害不了,加上我有信仰,这使我更有自信,所以我不会过分自卑。
问:您通常如何克服困难?是什么原因支持您力争上游?
答:通常我克服困难的步骤:
一、向上帝祷告,冷静下来,反省。
二、找可靠又有能力的朋友谈出你的困难。
三、面对并解决问题。
四、如果解决不了就等候和放松了。
问:请说说您生命中重要的转折点。
答: 对我来说,每一天都是转折点,因为每一天我都有新的想法及作法进入我生命。
问:您觉得您快乐吗?您觉得要怎样才可以让人活出生命的色彩?
答:基本上,我是快乐的人,但是有时又难免情绪上有一点起伏,我很平衡--但又很强烈。对我来说,单纯的生活的人,才会得到快乐,而且活出生命的色彩。这样子的单纯并不是说不要读书,不要去争取自己应该有的权益,而是保有稚子之心看世界。
黄博士的故事有许多:
台湾的黄美廉女士,是一位先天性的脑性麻痹患者,全身布满不正常的高张力,且无法言语。但是,黄美廉女士却靠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人生无比的乐观,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的成功,她不仅在美国南加洲大学拿到了艺术博士的学位,还到处办自己的画展,现身说法,告诉人们对生命的热爱。
由于不能通过语言正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每一次演讲,黄美廉女士总是以笔代嘴,以写代讲,所以,人们又亲昵地称她为“写讲家”,就是这位“写讲家”,在台南市的一次演讲中,向人们讲出了经典的语言: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当时,一位学生问黄美廉女士说:黄女士,你从小就长成这个样子,你会认为老天不公吗?在人生的旅途上,你有没有怨恨?
对一位身有残疾的女士来说,这个问题是那样的尖锐而苛刻,大家唯恐黄美廉因此感到难堪,因为,这个问题会刺伤她的心。但是,黄美廉没有这样做,而是微微一笑,转过身来,用粉笔在黑板上写道:我怎么看自己?
尔后,黄美廉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一、我很可爱!
二、我的腿很美很美!
三、我的爸爸妈妈很爱我!
四、上帝会公平地对待每一个人!
五、我会画画,我会写稿子!
六、还有很多的生活方式让我热爱……
黄黄美廉一下子写出了几十条让她热爱生活的理由,并且,是热爱得那样的理直气壮。看着黑板上写下的理由,整个“写讲会”上鸦雀无声,大家都感动得热泪盈眶,再也没有人多说话了!
黄美廉转过身来看了大家一眼,再次转过身去,在黑板上重重写下了她的那句名言: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台下传来了如雷般的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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