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编制需要什么手续

如题所述

一、解除编制手续如下
1、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2、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3、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4、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5、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6、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7、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8、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事业编制解除合同条件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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