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开庭和第一次开庭区别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一个案件,可能需要开庭审理几次,第一次开庭审理就叫首次开庭(首次开庭审理),其后,再次开庭的,就叫第二次开庭审理。正常情况下,民事案件一般只需开庭审理一次。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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