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处在中秋节是不上班的。中秋节属于法定节假日,婚姻登记处会在中秋节进行放假,暂停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当事人要办理登记业务的,应当在中秋节之前或者之后去进行办理,也可以选择其他工作日去婚姻登记处进行办理,周一到周五是婚姻登记处的法定工作日,当事人可以选择其中一天去进行办理。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