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的房子有过赠予协议,还可以写遗嘱吗?

如题所述

首先,你说还可以写,那么,说明你奶奶还健在。关于赠予合同,民法典有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条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
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四条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六百六十六条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也就是说,你要考虑以下问题在提问,你奶奶的房子需不需要过户(农村一些地方不存在房产证),你奶奶赠予协议对方是否接受,双方有没有附条件(比如养老几年),这些考虑了才能搞清楚双方的赠予协议是否生效,才能讨论下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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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12-29
当然不可以,因为奶奶的房子已经通过赠予协议送出去了,也就是说,奶奶已经把财产做出了安排,不可以通过遗嘱再安排财产
第2个回答  2022-12-19
如果这个房子没有进行办理过户,这个房子仍然还属于奶奶的个人房产,奶奶仍然可以立遗嘱把自己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的。
第3个回答  2021-03-10
你的意思是赠与在先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又立遗嘱,处分该财产吧,如果有赠与协议,但没有过户,物权没有移转,而且赠与协议没有强制性,所以是可以遗嘱处分的,采纳谢谢
第4个回答  2022-12-30
如果只是口头的正义协议的话,是可以写遗嘱的,可以在遗嘱中明确的写把房子给谁?然后进行公证,这样等奶奶不在的时候,这份遗嘱就会有法律的效应,可以按照遗嘱的分配把房子给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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