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都督府,创始于朱元璋所部成为相对独立政权的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消亡于极端君主专制体制奠定的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存在仅二十年。古今论者若谈及制度变迁,多以之为五军都督府体制的萌芽形态或初级阶段,而论及其变迁在政治史中地位,又往往以为其初乃元末江南红军粗率体制之一环,明朝建立后亦不过专制制度完善前之权益设置。故《会典》、《明史》记载有关职官、军事制度,均以明中、后期的情况为准,详细介绍五军都督府-兵部体制,而对体制的形成过程语焉不详。其中对大都督府在二十年间的兴衰分合、作用地位等,不过沿袭明中后期学人泛泛之论,而遂长期为论明代制度者继承。此类结论不但失之简略,而且往往流于表面认识或想当然,实不足据以了解制度变迁的实情,更无从探究隐藏于制度变迁背后的权利分配变化实质。当代学者虽不乏爬梳《实录》资料对大都督府的演变进行较深入解释者,但尚无人专以大都督府的变迁为中心展开论述。本文目的,即剖析大都督府变迁中的三个关键环节“改”、“权重”、“分”,揭示其变迁的政治、时代背景。
“改”
关于大都督府的创设,详细如《实录》也不过是:至正二十一年三月,“改枢密院为大都督府。”1 所以《会典》、《明史》有关记载均含糊记为“改”字了事。南炳文根据《实录》前后记载,证明所谓原“枢密院”是“行枢密院”讹称,诚为确论;又推测,朱元璋不满龙凤羁绊而欲自建王业,所以不再使用带有地方机构含义的行枢密院名义,而避免过分刺激龙凤政权故没有径称枢密院,而是采取了改称大都督府这种麻痹视听的巧妙手段 2。结合当时的政治背景分析,“改”字的背景、意义尚不止此。
关于朱元璋的“不满”,一般以刘基大骂韩林儿、感悟朱元璋的传说为依托。《明通鉴》将其发生归于本年正月 3,而钱谦益指出当时刘基“不应孟浪若此”4。故将改名原因归为朱元璋“不满”,尚显勉强。
至正二十一年(1361)初,朱元璋被龙凤政权授吴国公 5,随即对所部体制进行重大改革,行枢密院改大都督府就是这次大改制中的关键环节。《实录》为避讳此事不惜把吴国公之事提前到五年前,编造众将拥戴的谎言。所以对改制具体环节、背景的记载极端混乱,几乎湮没了这次重大事件。
此前,朱元璋以江南行中书省平章乃至丞相的身份总揽军民事务,即行中书省是以朱元璋为首的最高机构,其下稍低的行枢密院则是各将领任官之所。现在朱元璋是高踞行中书省之上的吴国公,隐然一国之长,遂模仿元代中央体制,来设立具有独立性质的机构体系。元代中央与行省的机构设置、权力分配大体相似,但中央有皇帝总揽全局,控制中书省和枢密院,地方却仅以行省平章或丞相等为首,节制行枢密院。朱元璋从行省首脑(平章乃至丞相)升为相对独立政权的首领,改变机构设置以适应形势,在龙凤政权内部当具合法性,而非“不满”的体现。只有从此角度,才能认识这次改制的背景。
单从名义上看,行枢密院的“行”并不见得为朱元璋不能忍受,因为同时行中书省的“行”字此后还一直沿用了数年。都督府在元代有其渊源:权相燕铁木儿曾设之,用以统领各卫军 6。参与定制的刘基、宋濂等人必然通晓这一点,故而“改”不妨看作朱元璋地位上升、成为龙凤“权臣”的标志。但名义的措辞尚仅仅是表面文章,从原行枢密院和大都督府的下属机构、权力运作、任官情况等方面的差异,可以看到改名的目的是:调整权力分配体制。
此前,朱元璋所部的“中央”机构为行中书省-行枢密院,中书省的正官一般仅朱元璋一人,各武将皆任官于枢密院;地方则在原元各路府设立统军元帅府和府,分统军民事务,后于其上设分枢密院,统揽一府军民事务。这样形成了行枢密院-分枢密院-府(管民之府和元帅府)的上下统属体制。与元朝由行省下统路府州县和各军府的体制不同,朱元璋所部各地的上属机构是行枢密院而非行省。当时朱军每占一大城市,即需以高级武将镇守,而武将们皆由总管、元帅升任行枢密院的院判、佥院、同知等,自然形成以各级武将官位构成的中央-地方镇守体系。而行中书省虽我中枢指挥机构,与行枢密院的主次高低关系并未破坏,但与各地无明确统辖关系。
改制首先就在地方统属体制层面开始:二月“改分枢密院为中书分省。”7 分省显然有“行”行中书省之意,元朝于至正十八年(1358)在福建行省下开设分省 8,当为刚刚占领浙南的朱元璋部所仿用。分枢密院本来是统揽地方军民事务的机构,改为中书分省,比照了元代地方体制中以行中书省为地方最高机构、军政合一的制度 9。五月,“胡大海为中书分省参知政事,镇金华,总制诸郡兵马。都事王恺为左右司郎中,掾史史炳为照磨。”10 胡大海本来是分枢密院官,现改任中书分省;王恺本是行中书省都事 11,现改任中书分省郎中。这样还从制度上解决了各地文官与武将统属关系的问题。从此,各地的军民府由属行枢密院-分枢密院系统改属行中书省-中书分省系统,行枢密院即后来的大都督府成为纯粹的“中央”机构。这是行枢密院改大都督府的第一个实质性变化。
原行枢密院虽然名义上是各级武将的任官之所,但并无任何处理军务的权力。据《实录》记载,常州、镇江、金华、扬州、太平、诸全甚至连婺源州都设枢密分院,但是以行枢密院官邓愈镇守的重镇徽州则未见设。时居徽州(兴安)的唐桂芳记:“明年,开行省……又明年,枢密行院迁置兴安。”12 《实录》载邓愈由院判升迁直至佥院的过程中,一直作“行枢密院”官而非“枢密分院”官。可见,行枢密院至正十七年(1357年)确随邓愈“迁置”,所以才不用在徽州设立枢密分院。邓愈“丁酉年(按:1357年)十月领兵至郡,往来江浙,以徽为驻军之所。”13 又并不强调行枢密院的地位,史料中也从未有枢密院下属文职机构和首领官的职名出现。上述情况说明,行枢密院只是名义上的最高统军机构,各级官职用来排定诸武将级别而已,其能随不很重要的将领邓愈“迁置”,就绝非拥有处理军务权力的最高统军机构。
处理军务的机构是行中书省。有关陶安的一份书札说:“江南等处行中书省。龙凤四年十月二十四日,参议府、左右司等官奉钧旨:仰本省首领官、掾史分派房分,掌管事务……兵房……事件:守御各翼,关防盘诘,调遣征进,各项功赏,招谕榜文,申报公务,守御门禁,军前报捷,勾取官军,设置急递铺。”14 龙凤四年即至正十八年(1358年),十月底正是朱元璋“亲征”婺州路的前夕,分派首领官等分管各房事务,与元朝中书省下属各房相似,应是朱元璋在外时加强控制中书省事务的临时措施,其后来是否为定制则不得而知。当时朱元璋为行省丞相,其下最高文官李善长不过是参议府参议,则参决军政事务的机构必为参议府和左右司。通过兵房处理的事务,与元制中书省右司兵房所设边关、站赤、铺马、屯田、牧地五科比较,范围广阔得多,几乎涵盖了军事行动的所有方面,证明朱元璋并非通过行枢密院,而是通过行中书省的下属机构处理军务。
改设大都督府时,“命枢密院同佥朱文正为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中书省参议李善长兼司马
事,宋思颜兼参军事,前检校谭起宗为经历,掾史汪河为都事。”15 比照行枢密院清一色武将,大都督府有文官加入。而且司马、参军等职寄甚重,并非虚衔:“历代设兵政而或参军,实助君之慎密也……非其人,不独失机误事,而军士强弱之不分,混淆艰用,赏罚不精,月支无别,弊出多端。”16 郭景祥还曾以参军身份“出镇和阳”17。至正二十三年(1363)四月,谢再兴在诸暨叛变,挟持的最高官员就是“参军李梦庚”18。到至正二十四年(1364)正月,朱元璋即吴王位定制,在中书省系列中提到“参议府参议正三品,参军断事官从三品。”19 有些断事官乃低级官吏,而此参军断事官位高至从三品,当系宋思颜所兼参军职孑遗。时朱元璋长期倚重的胡深由浙东行省左右司郎中授任“王府参军”20,亦应即此。至正二十五年(1365)胡深甚至以参军领军作战 21。后至正二十七年(1367)六月革参议府,但至洪武三年(1370)四月,仍有“大都督府参议”之名 22。可见大都督府长期设文臣处理高级事务,或中书省臣兼任或专任,确拥有处理军政的权力。大都督府较行枢密院的又一变化就是:随着文臣的加入拥有处理军务的实权。
改制当年十月,“增置大都督府左右都督、同知、副使、佥事、照磨各一人。”23
从官职名目上可以清楚地看到它们与行枢密院官职的相似,说明设大都督府有继续作为武将任官机构的意图。但此时并无其他武将任左右都督、同知等的记载,潘柽章据以认为,枢密院改大都督府应晚在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定官制时 24。结合《实录》虽混乱却未加系统篡改的大量记录看,“改”的事实无可怀疑,无人就任都督等职实另有原因。
早在改设大都督府之时,“枢密院虽改为大都督府,而先任官在外者尚仍其旧。”25 但“在内”的高级武将也并未改大都督府官,而是改任行中书省。早在年初,“以佥院邓愈为中书省参政,仍兼佥枢密院事,总制各翼军马。”26 首次授武将以中书省官衔,而且地位之高,超出任参议的李善长等人。而在设立大都督府同时,“以枢密院同知邵荣为中书省平章政事,同佥常遇春为参知政事。”27 四月文臣之首李善长也升为参知政事 28。年内还“以枢密院同知徐达为中书右丞。”29 后来如上述,也长期未见有任都督等职者,而由原行枢密院官改任行中书省的武将却层出不穷。
当时的形势是,朱元璋一方面要敷衍龙凤政权,采取与元朝地方行省相似的官制,另一方面则尽量模仿元朝中央政权建立自己的政权。其各地中书分省的体制就是元朝行中书省总揽军民政务的翻版,而元朝中央政权的制度是以中书省统揽军政,而以枢密院分制其权。朱元璋就是按照元朝中央制度中枢密院的位置来设立大都督府的:最高级武将邵荣、徐达等任行中书省高官,地位偏低但为朱元璋侄子的朱文正则掌大都督府。恰好此时朱元璋地位的变化提供了可能性:当朱元璋任行省平章、丞相时,除了昙花一现的郭天爵任右丞,其他只有各文官如李善长等能任属官,即只能任参议以下的郎中、员外郎等;而现在朱元璋本人已从行中书省脱身,他人无论文臣还是武将,就都可以任行中书省正官。行枢密院改大都督府的第三个变化就是:改名同时高级武将改任行中书省,大都督府不再是各级武将任职的机构。
元朝的枢密院虽有一定的独立性,但地位低于中书省,通常要受宰相的节制。宰相干预枢密院事务和兼领卫军,使枢密院的分权作用一般不能实现 30。可能鉴于元代宰相的强横,朱元璋注意使大都督府对行中书省高官们的独立地位受到一定保护。大都督府名义上是由大都督“节制中外诸军事”,而由朱元璋直接控制的职位稍低的文臣如参议、参军等兼理其事务。这样,大都督府充当了朱元璋通过行中书省文臣管理军务的办事机构,大都督朱文正外出驻守江西,并无机会参与最高权力的分配。由此,朱元璋可以通过行中书省的中枢机构和以无下属武将的大都督府名义两种各自独立的渠道处理军政事务。总之,通过使地方机构改属行中书省和使大都督府无下属机构拥有一定军权,朱元璋所部完成了由行省体制向模仿元朝的相对独立政权体制的过渡;通过使高级将领改任行中书省和以亲信文臣兼理无武将任职的大都督府事务,朱元璋既避免了武将在最高统军机构的专擅,又限制了高官对军事分权机构的干涉。所谓行枢密院“改”大都督府,实质内容不仅是名义上的升格,而是包括统属、任官、权力分配等各方面的变化,处处体现出朱元璋在建立政权过程中对权力分配的处心积虑。
这是部分,详细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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