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龄12年士官退伍能随配偶单位的,但是需要有以下条件:1、配偶所在单位同意接受和签订用工合同的,而军龄12年士官退伍是选择自主择业的方式退役的(并非转业);2、军龄12年士官退伍士官入伍兵源地与配偶户籍地同属一个地级市辖区的;3、军龄12年士官退伍士官入伍兵源地与配偶户籍地并非一地的,必须依据国家退役军人异地安置规定: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4、易地安置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其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
异地安置的依据是2018年07月26日退役军人事务部颁布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网页链接第十五条问答。
《退役士兵安置政策问答》15.易地安置有哪些条件?
答: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1)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2)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3)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结婚满2年,是指自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2周年。
其他特殊情况通常指:一是国家和军队建设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置部门批准;二是需要照顾就医、就业、生活困难的残疾退役士兵;三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自行找到接收安置单位的退役士兵;四是服役期间有重大立功受奖表现,当地政府和有关用人单位愿意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
易地安置进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及其他严格控制人口规模的大城市,还应符合当地落户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