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我15万,说每个月给我5250元利息,结果不是每个月给的,一直拖3年多没有还我,中途多次吹收了9万利息,后来本金连剩下的利息加一起欠我23万,这23万写了借款条,按了手印,约定了时间归还23万,在这约定时间借条上注明了不收利息,现在约定时间已经过了几个月了,结果多次上门协商,电话追讨无果,我要怎么可以收回这23万?我可以起诉吗?起诉能够胜诉吗?开始约定到期归还不收利息,现在他不按照规定时间还款已经失信我可以起诉他给利息给本金吗?
可以起诉,请求债务人履行本息的偿还义务。但是你这利息明显高于年利率24%的法定支持利率,对方不予支付高出利息时,你的利息主张得不到支持。同时,对方支付的利息高于年利率36%的,债务人有权请求返还。你这15万本金,三年利息最多只付本自24.8万,去掉已经支付的9万元利息,可以支持你15.8万。
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追问改写借条的时候,在借条上约定了时间归还约定了约定时间不收利息,他现在过期没有归还,我可不可以申诉这期间同样按照年利率35%给?谢谢
追答你自已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上面有明确的规定,任何时候主张超年利率超过24%的都不会得到支持。债务人自愿支付了不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后,主张返还的也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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