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出生地有土地,结婚后到婆家又分了地,现在两边让确权我该留哪边的。两边相差丨5到2O公里路。

娘家的户口已迁走,地没收。婆家地少。

1、留你现在的居住地
因为你的户口已迁到婆家,如果常住的地也是婆家,应留婆家这一边。
2、如果娘家地多,能得到的利益更大,也可考虑留娘家。
但这种情况比较麻烦,因为户口不在,又不在那里住,特别是农村认为媳妇在婆家分地天经地义,在娘家会受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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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7-23
具体应当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以安徽省为例,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根据《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 第六十三条 〔居民户口簿〕公民按规定申报立户登记后,公安派出所应当签发居民户口簿。变更户主或者户主户口迁出的,应当收回原居民户口簿,签发新的居民户口簿。 同一居民户口簿中,可以登记不同性质的户口,并在相关栏目中予以注明。 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的,应当由户主本人或者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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