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如题所述

伤害他人致人轻伤2级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拓展资料】

一、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二、2013年8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于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现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发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发[1990]070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法(司)发[1990]6号)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GA/T146-1996)同时废止。

三、《民法通则》第119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

四、在轻伤害案件中,法律对伤害赔偿的标准并没有具体规定,但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执行,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五、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2-11-2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简称新疆兵团、兵团),对外又称“中国新建集团公司”,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中国大陆现存的最后一个生产建设兵团,为中国大陆最大的兼具戍边屯垦、实行“党、政、军、企”一体制的特殊社会组织。

兵团是在国务院计划单列的省(部)级单位,自行管理内部行政事务;司法事务受新疆的高法、高检领导管理,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兵团各级法检的组成人员;行政业务受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兵团部驻乌鲁木齐市;分支机构遍及除克孜勒苏以外的新疆全境,主要靠近“两周一线”(塔克拉玛干与库姆塔格两大沙漠和中国西北边境线),垂直管理多个县级市,拥有健全的行政、审判、检察、军事机关。

兵团辖区分布有37个民族(2002),主要民族为汉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回族和蒙古族。兵团的一级单位为“师”,师下设“团”或“农场”;现有14个师、174个农牧团场。兵团总人口260.72万人,占新疆人口的12%。

2012年,兵团GDP总量1,197.21亿元(189.66亿美元),同比年增幅18.4%,人均GDP45,501元(7,208美元)。

建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受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双重管辖,享有省级的行政、经济权限,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实行国家计划单列。

兵团的党务、税收、司法事务受自治区相关部门管辖,行政、经济、财政等则由中央政府管理并依照国家法律自行管理内部的行政、司法事务。在统计方面,兵团的人口和面积一般都计入地方县区级人民政府的统计中(兵团城市除外)。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管理体系主要有兵团、师、团三级。兵团设第一政治委员、政治委员、司令员三个主官职位。师设政治委员和师长两个主官职位。兵团部设在乌鲁木齐市。

兵团第一政治委员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兼任。兵团政治委员和司令员兼任自治区的党、政副职,由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直接任免,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考核,其行政职级为副省级。自车俊开始,兵团政治委员高配为正部长级。

2017年11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兵团工作委员会、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权的决定》,决定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兵团工作委员会;

作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派出机构,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执法权。

兵团的师与自治区直辖的兵团县级市实行“师市合一”体制,师设专职的政治委员和师长,行政级别为地厅级。这些兵团县级市产生的自治区人大代表以各市为单位组团参加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兵团的团场单位包括团、农场、牧场等,一般统称为“农牧团场”。团场一般数字番号,也有以地名命名的。

在兵团部、各师师部和团场集中的垦区,设有三级公安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机构。

第2个回答  2022-11-21

法律分析:

离婚诉讼流程: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等待法院立案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在七日内立案;人民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准备证据,等待开庭。

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