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结果保险公司会承认吗

如题所述

不一定。保险公司可以认也可以不认,不认可鉴定结论,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需要提供证据。
伤残鉴定是指伤后伤残程度鉴定。伤残鉴定的范围包括交通事故伤残、工伤事故伤残、意外伤害伤残、打架斗殴伤残。一般由司法部门(比如交警队、派出所、法院)根据医院提供的相关入院记录或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残疾鉴定。
在一般的人身损害中,做伤残鉴定可以确定伤者伤残等级,并以此参照主张相应的赔偿,例如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等。
做伤残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负责受害人诊治的医疗机构病历、检验报告;
2、被鉴定人的身份信息的材料;
3、如果属于工伤的,还需要工伤认定书;
4、司法鉴定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条
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一条
对于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并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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